我与丈夫2006年结婚,婚前以他的名义下有一套别墅,2009年4月以夫妻联名购买了一个套房,婚后生一女,2010年8月女方为了保住工作合法与他人结婚,为男方再生一子,答应与男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对共有的套房没有进行分割,2010年12月男方与女方签订一份协议,大致内容是:五年内未复婚,男方自愿将套房赠与女方,并负担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女方户口需迁出,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女方承诺离婚后女方户口在约定时间内迁出)若女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迁出,或者不愿意迁出,我(男方)可否追究其违约责任?另外,现在女儿抚养权归女方,女儿现在3岁,若以后我想取得女儿抚养权,该怎么做?要从哪些方面努力?谢谢!
夫妻双方有一方书面协议放弃财产,离婚时具有法律效应吗?比方说丈夫书面协议家中财产全部归妻子和子女
夫妻双方有一方书面协议放弃财产,离婚时具有法律效应吗?比方说丈夫书面协议家中财产全部归妻子和子女,离婚时具有法律效应吗?或者怎么做才能让协议有效?是否需要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