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属于公安局的文职,说是关系在人才市场,每个月还得给人才市场交80块钱的管理费,我们的工资有两个卡,一个是890的公益性岗位,另一个卡是公安局给开的800块钱,这个800块钱还需要交各种保险,而且都是我们自己交,公安局一分钱不拿,所以我们每个月这800块钱里只剩下几块钱,想问一下,我们的保险公安局应不应该承担一部分,而且应不应该给我们涨工资
您好,本人在广州工作,广州户口。我于2012年6月29日申请离职,按法律规定到7月底就可以办理离职的。我在7月初因病申请半个月病假,有医院证明,当时我向我的组长报告了此事,并询问何时回公司叫病假单,她回复我等通知. 因为我的工作属于销售性质,如果半个月不上班基本没有什么提成奖金,考虑到我月底也要离开了,就
问 题: 1)我从08年进入公司上班至今,但是公司只在08年到09年和我签订了一次合同,社保从08年9月开始交,但是从09年5月份开始就一直拖欠着没有交。公司09年以后就用的是现金支付工资,所以工资单只能拉之前,现在我手里只有两本73051部队医院总工会活动专用的健康体检表,一份今年6月份大家核对工资时的签字表还有社保交付
我单位有名女职工在产假期后的哺乳期内一直无故不来上班,电话多次通知其来上班,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也没有做任何请假手续,请问这种情况单位是否可以对其做除名处理? 在此期间单位一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请问哺乳期不上班单位是否该为其缴纳社保? 如果是单位可以不缴纳,那单位是否可以对负责办理社保的人员进行处罚
本人于2012年6月毕业,之前从2月3日开始一直在一家建筑公司实习,预定好实习期为1-3个月,工资为1200/月。期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上表明“乙方自愿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在每月发放工资中将社保参保费用发放给乙方”。“合同有效期的前1-3个月为试用期”。 但是每月的工资里根本没有超过1200的钱。拿到毕业证后本
本人在**公司就职,于7月中旬提交的离职申请,还有10天才满一个月,在8月份发工资时发现,个人应缴部被扣除,公司应缴部份按本人在职天数按比例扣除。请问该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2012年6月份将社保转入现在公司,几次去用医保卡显示是被冻结,才知道公司没有及时缴纳,网上社保局查实,2012.6----2012.8三个月都伟缴纳,本是在职员工,不能享受社保及医保的权利,应该怎么样维权,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员工月初离职,那公司是否有义务要给他交整月社保?还是当月社保费用由他自己承担? 但员工是10日离职,员工本人应承担多少?公司应承担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