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的。我们村有一块粮食用地,当时政府说征用来建市场和学校的(征收时间距今8年),转让金所以就特别的低,而且没有任何合同,拿张白纸让我们签名。现在他们开始动工了,可是并不是他们说的建市场和学校,是拿来建酒店用的。我先咨询一下,他们这样违规了吗? 1,关于4年不动工的无偿返还(征收已8年)。 2,%95土地转让金归于农民,我们拿到的只有1成转让金不到。 3,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了吗?还是他们这样合法的?即使他们现在有当时的转让合同。我们能追讨吗?
20年前,我父母开垦了我们生产队的一块荒地,并把那块荒地改成粮田。现在政府修征用那片地。我们生产队说那块地是生产队的,补偿款应该各占一半。他们拿出了20年前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上的承包人在20年前已经搬离我们生产队)。在国家还没免除农业税之前,那块粮田的公粮一直由我父亲向政府缴纳。 我想问下在这种情况下生
你好,我家是在以前承包的集体的机动土地,,一包就是30年,但是当时国家还没出台粮食直补政策,,原则上是应该谁种地谁拿直补钱,上几年我们都拿了。今年的土地直补钱突然就没有了,不知到被那级部门扣下了,这合理吗?
律师你好;我家在农村,多年前父母在路边开了一块的地,还种了一些李子树,这两年被同村一村民挖了,还种了他的树今年政府要修路用地,补偿了我们15000块钱这样子 村里按百分之40抽了4千多 还剩一万五百块,现在政府还要我们分一半给那个村民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于十年前在集镇附近一生产队买了一户人家的房子,当时协议为:房屋连同部分田地一同转让。由于那时农村房屋买卖都是这样,只有协议没有土地承包转让合同,现在我所在的集镇搞规划要征收土地可得到相应的补偿款,这是,原卖主向我提出要求:土地征收款要归他所有,对此我想请求律师这问题我该怎么办?谢谢!
有一农户,(此农户是家庭承包)承包了一块土地,因为户主年事已高,身体不适,于是让儿子也是承包中的成员,签订了土地征用补偿的合同,后来因为补偿款没有按签订的协议,拿到应该拿到的征用土地补偿款,于是上诉法院,法院认为户主的儿子,没有诉讼的权力,必须增加户主及成员一同成为诉讼的主体,法院才能受理这起案件,
我家有块林地,现在由于国家征用,上个月开始征地。但是在量地时,由于征用的那片地有10几户,只有我家的和旁边的两户的边界较清晰,其他的都很模糊,因此有人提议要把我家的和这10几户一起丈量,我家人本来不同意,但是老人家看看旁边有界的两户都同意了,因此也无奈的同意丈量。丈量后分配的时候,老人家发现自家分到的土
兰州市永登县秦川镇由于修一条高速公路而占用农民耕地,现由于占用耕地补偿款问题产生纠纷。原因:相关部门给的补偿款太低,而他们强行要求农民签字同意,如不同意就要强行执行。请问他们的行为是否合法,如不签字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如果强制执行是否可以进行起诉,能否打赢官司?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