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经济适用房,淄博市文件规定五年后允许自由买卖,现在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5年内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或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或其委托的运营机构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应当向市、区县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手续,并按照原购房价格和上市交易指导价格价差的45%补交增值收益,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向政府交纳增值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这对我们文件出台以前购买经济适用房,合理吗?我们如何维权?
夫以家庭申购南宁市经适房,夫妻出资20%及夫方父母出资80%的房款。问:1)房子产权归属如何确认?房产证上可用夫方父母名字?必需夫妻双方签定购房合同?
我是外地的,结婚十年了。今年我们家申请了经济适用房,我因为没有户口,只算收入,不算面积的。公婆,老公和孩子四个人的名子申请了三居。因为三居房价高,所以我娘家人出资了大部分金额首付。不足部分老公再贷款。以后就是老公还贷款,我养孩子。想问下这产证只写我老公和我女儿的名子(我的名子说不能写,因为不是申请人
我父亲病逝已经一年,其名下有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尚未建成,我出资可以拥有产权吗
我父亲病逝已经一年,其名下有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尚未建成,我出资可以拥有产权吗
我的房是04年购买的,已经可以买卖上市,是否属于完全产权。是否可以出租? 谢谢!房屋中介说有政策不容许。这里咱们律师可以出租,有哪些政府条款支持?
我有一套120的经济适用房,有人想买我的房子,这房子是今年6月份拿的钥匙,费用全部交完了,和房地产合同也签订完了,王某想以11万的价格买我的房子,我们去公证处了,公证处不给公正,后来王某又去律师事务所,了解了一下说让我带着身份证和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过去签订协议,请问这个协议签订后有效吗,如果在这五年之内我毁
我家以父亲的名字刚买了一套由于地质灾害他单位集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已经交完钱,签了购房合同了的,就等拿钥匙了,现在父亲和 母亲要离婚,父亲愿意把房子给母亲,但是买的时候写的名字是父亲的,经济适用房要5年以后才可以出售产权,我想问下,我父亲可以把这房子离婚时候转给我母亲吗?还有5年之间的产权拥有者是我母亲还是我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