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面积为87平米,认购合同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多退少补,现在面积多了8
认购面积为87平米,认购合同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多退少补,现在面积多了8.46平米,开发商让补交房款,可以拒绝吗
律师你好,我是在2013年11月13日在我县买的商品房,2015年5月25日才告知我大出2.43平米,我现在想退房,但是认购协议上的第三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中写到,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实测面积为准。我是不就没有把握达到退房的要求。请您帮我分析一下。在此谢谢了
合同中四置清晰,但以罒置实测面积超出合同约定面积,最后应以哪个面积为准
合同中四置清晰,但以罒置实测面积超出合同约定面积,最后应以哪个面积为准,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产证书的,双方同意下列第(1或2)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6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个有效工作日内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个有效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要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项处理。 请问,这365个有效工作日从哪一天算起?是交付的那一天,还是交契税的那天? 这段话的意思,
房屋所有人a于2011年委托b出售该房屋,并且《授权委托书》明确约定关于出售,过户登记等具体事项
房屋所有人a于2011年委托b出售该房屋,并且《授权委托书》明确约定关于出售,过户登记等具体事项。 2015年3月,b以自己的名义与c签订为期一年的《房屋出租合同》并未表明其代理人身份。 请问这个合同的效力?
房子是12年付的首付并签了合同,13年9月交付使用,合同中约定交房后720日之内给办理产权登记
房子是12年付的首付并签了合同,13年9月交付使用,合同中约定交房后720日之内给办理产权登记,逾期买受人可申请退房或开发发商赔偿房价1%的违约金,购房时的广告纸里写的有社区巴士,然而现在毛都没,这种情况如果我到法院起诉要求退房,胜诉可能性大吗?如果胜诉了开发商不给退,法院又不作为,我又该怎么办?
合同中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房产证,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个月内,将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有关手续和资料交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照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赔偿买受人的损失。请问这个赔偿是怎么计算的 总房款是
我在2013年3月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总房价57万,开发商在2013年10月交房,并且我支付给开发商代办房本费用,当时说的是1年后拿房本,可是1年后经过小区业主们无数次的催问,才于近期陆续有少部分业主拿到了房本,我是在2017年6月拿到的房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其中有一项~~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