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4月24日应聘于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直到11 月30日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聘时曾口头试用期为一个月,但是不到半个月已经开始记件加工,并实行计件加工工资。 第一个月由于厂里积压工作量,我们为配合厂方工作进度实行了一个月的多12小时工作制(两班倒),工资按照厂方的计件工时应拿到每人5000多元,可是拿到手却2400 元, 随后公司把工时下调每个工件到原来的85%,10%不等,以至于现在每月工资越来越低,其中还有一 个 原因是厂里没有相当的的 工作量保证员工的计件工作量。 签于以上两个原因,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 情况下,是否可以主动提出离职? 按照劳动法是否能给予赔偿? 提出诉讼,法律是否会给予支持?现有证据:加工的工票,请假条。 请专业人士给予帮助!
我在单位工作两年,因单位一直拖延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单位已经有裁员的苗头(单位仅有六个人,非正常裁员),我在裁员前已经申请劳动仲裁,截止到08年10月的双倍工资,由于种种原因,一直到08年12月底收到单位解聘书,单位骗我在解聘书上签字,几天后被公司告之马上办理离职手续,于是我又追诉了08年11、12月的双倍工
本人2004年2月20日进厂到2008年12月14日,2次合同期满.到今天为止 公司也未辞退我 也不与我续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现在辞退我 ,请问:我有双倍经济赔偿吗???从2009年1月15日起我有双倍工资吗????应该有多少时间的双倍工资呢??!!~~~
03年进入这家企业工作到今年11月份,因11月份前几个月家庭纠纷,有时候没有请假就没去上班,公司给过几张警告书,当时本人签字的。到最后还是因为家庭纠纷公司打算解雇我,当时我自己也想走了,不过我公司同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公司协商保留我的职务并答应如我再犯错误就与我解除劳动关系。现在公司方面因为我三个月之内
打架纠纷,请专业人士帮忙分析并解答下我们有那些权利,对方要负什么责任。
昨日接到朋友电话,到某休闲山庄吃饭。我朋友们吃完就先走了,我和另外几个朋友玩了一会才走。我们刚上车准备离开的时候,服务员把我们拦住,说我们没结账,我告诉她,你先查一下,我们是接到朋友电话,来吃饭的,而且我朋友走的时候已经结完账的,后来服务员硬说没结账,最后发生口角纠纷,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吵起来的,我其
父亲为房主的房屋施工,因意外伤亡。儿子起诉至法院,属于什么性质案件?应索求哪些赔偿?赔偿金范围是多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