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医院生宝宝时,导致宝宝出生时手骨折了,医生说是宝宝太大《宝宝出生时要九斤多》,不负责。
我是贵州人,24岁,1个月前由于要生产,住进了我们县医院,从怀孕到生产,我都一直是在这个医院做例行检查,医生一直都说孩子很好,没有问题,也建议我顺产。我预产期过了4天住进医院,生产的前一天检查的时候,医生都说这孩子不大,比平均的都小,所以顺产没有问题。由于一直没有反应,医生给我输了一瓶500毫升的催产素,
目前我公司(医药商业)的一个客户医院换院长(法人),陈欠我方七万货款,多次催款,对方说不是他经手的不管,于是我方准备起诉。我方有对账函和购销合同清晰的可以看出对方的欠款情况和月结算条款。 顾虑:一,跟公立机构打官司存在的阻碍时什么? 二对方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辖的结核病防治所,有一定的公众意义
新生儿出生后在儿科保了十三天,后医生说婴儿情况一直没有好转,只能保证情况不会更严重,后我们决定把婴儿抱回家,谁知回家途中婴儿意外死亡,医院拒开死亡证明
婴儿在医院生产过程中,导致婴儿右臂骨折,医院应承担哪些责任?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时间过长,医生最后采取拔罐方式将婴儿拔出,由于医生方式不当,将婴儿右臂拉断
前几个月手指受伤去镇医院 医生给简单缝合了 后来发现时肌腱断裂了 现在大医院重新开刀手术的。 而且医生说不能保证手术后恢复到以前的状态。 医药费已经花了八千,请问这样算医疗事故么?这个可以要求赔偿多少啊大约?都是赔偿什么费用呢 比如误工费 护理费还有什么费 按照什么标准赔偿的谢谢
老人在医院不慎被自动门弄摔倒导致股骨颈骨折,伤残鉴定为几级?
老人腿脚不方便,行走比较缓慢,在医院做完检查之后出来时被检查室的自动门勾到导致腿摔断,因自动门在人没有完全出来时就开始关闭,自动门将老人的助行器夹住变形,老人失去重心导致股骨颈骨折,曾经做过肾移植,且有糖尿病之类诸多病症,因此不适合做手术,医生说不做手术就可能终生残疾,只能躺在床上,试问这样的情况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