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5日,从大学毕业的我应聘到广东省丰顺县某学校任教。 2009年10月15日,已在湖南找到工作的我请假前往广东丰顺县该学校办调动手续,会计兼主任的领导给我开了工资介绍信,并假意说给我取出公积金,然后和社保一起转给我。 信任领导的我遂把调令复印件委托给他代办,但09年11月份他把1100元公积金和135元医保取出来以后,他就一直拒不给我打钱入卡,以种种借口一拖再拖转公积金与社保的程序,这种状况持续到现在,其间我已给他通了N次电话,无果。想提起诉讼,但苦于证据收集,两地相隔太远,银行存根也不能证明就是他取的公积金。怎么要到这笔钱呢?
去年老公用他的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是不是公积金贷款房产就是我老公的名字),首付是他父母付的,我想问一下这几个月的还款是不是要从我老公的公积金里扣一部分,完了在自己还一部分?还款我也没有掏钱。现在房子还没有下来,贷款也没有还清。现在离婚,我有权分割这房子么?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临沂真情集团的一名员工,我单位以前只给交了大概有两三年的公积金,之后没再继续缴纳,现在我想查询我的公积金账号,可是不能查询,提示单位没给输入身份证号码,可是单位由于效益不好,已经找不到工作人员了,像这种情况我怎么办?另外我单位已经有4年没有给我们买保险了,特别是医疗保险,如果生病
我和我女朋友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我们也没领结婚证,因为我女朋友在市证部门上班,她们单位给她交的有统筹,当时我们签购房合同时只签了我女朋友的名字,没签共有人。当我们去公积金处贷款时,里面的工作人员说我女朋友的工资太低,没有还贷能力。这可怎么办呀?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