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父亲去年11月份去世,他再婚的老伴今年6月份去世,(注:再婚时,双方儿女都已成人,我父亲有4个子女、再婚老伴有6个子女),抚恤金如何分配。
说明:负责父亲后世安排的儿子对抚恤金安排有异议,至今一直没有去单位提交办理抚恤金时的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我想补充问的是,1、抚恤金办理有无实效期?如果有是多长时间?2、再婚老伴无工作,并且已于2012年6月份去世,她还有继承抚恤金的权利吗?如果有,所占份额是多少?是否由她的儿女继承?由谁来办理她应有的抚恤金。3、负责父亲后世办理的儿子(手上拿着死亡证明等有关手续)如果始终不上单位办理,其他儿女应该怎么办?
请问现在有这几种说话 那种合理 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是什么 肯定的是抚恤金不属于遗产 1.参照遗产分割,配偶和子女平均分割 2.抚恤金,全部给于配偶 3.配偶享有50/% 其他有子女分配
02年军队房改,03年父亲去世,没留任何遗书。05年母亲写遗书把房子给几个子女中的女儿(当时住的老公房,交房租)。08年母亲去世,房改还在进行,母亲不同意参加房改,直到去世仍然住在老公房。2010年,那个女儿自己一人拿母亲遗书与军队干休所签订了迁房协议和补偿协议,拿走了一套新房和数十万补偿资金独自占有。其他子女
1946年入伍,是军队离休干部,去世后的抚恤金应该如何计算?兄弟姐妹三人和再婚老伴平分还是子女和再婚老伴各分50%?再婚老伴还享有其他养老金或者抚恤金吗?请回复。谢谢。
爷爷是离休干部,今年八月过世,享年九十二岁.爷爷的后半生是在天津\\和第三个妻子所生的独子家中度过的,爸爸是二房独子,生活在威海.长房独女现生活在大连.现想了解一下爷爷的抚恤金有多少,如何分配.谢谢!
父亲去世,继母和4个与父亲有抚养关系的子女将继承遗产,但是关于抚恤金和丧葬费分配的法律政策原则比较模糊。恳求解释: 一、以下几种意见 哪种正确 1、抚恤金参照遗产分割,配偶和子女平均分割 ;2.全部抚恤金为配偶独享,子女无权分割; 3.抚恤金参照夫妻共同财产,由配偶享有50/% 另外50%再由配偶和子女平均分配。 二
肯定的是抚恤金不属于遗产 1.参照遗产分割,配偶和子女平均分割 2.抚恤金,全部给于配偶 3.配偶享有50/% 其他有子女分配
因病去世的离休干部,有五个子女,一次性抚恤金如何分配才合理?
我们单位有位因病去世的离休干部,生前有五个子女,老伴已去世多年,在遗产分割上已有矛盾,现单位要发放一次性抚恤金五万余元给其家属,如何分配才合理?如何分配单位才不会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