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合同的第二条是这样的:每年每间店面租金为8000元,店租三年合计24000元,分两次付清,签约艺次性收取租金12000元,剩余租金在2010年5月1日一次性付清12000元,乙方逾期不付,视为自动解除组约。租期时间为三年,租金不变,自2009年5月1日起至2012年5月1日止。 像这条里如果我5月1日不续交租金,是不是就要搬走。如果搬走哪还有半年的租金能不能退点, 或者我可以在开半年。 谢谢! 能早点回我吗?
我是在08年的2月1号租的房子,按合同上签的1年期限,我在09年2月1号搬出。但是,房东却要扣我1个月的房租,水管的水变小了,说是要我给他弄大。滑门磨损了点,也要我给他修好,墙画花了点,要我给他粉刷一遍,同时房东在没有进过我的同意下,擅自用自己的备用钥匙开我向他租的房屋门,到现在位置,房东都不退我的押金,请问
我租了58平米的房子每月3000元,除了水电,管理费之外在入住两个月以后管理处收取空调费 (70小时RMB1110)此费用在签合约时没有被告知,我在知道了此费用后不敢再使用空调,请问我可以以重大误解来要求解除合约吗? 房东没有告知有高额的空调费用,绝对有理由相信其是为了收取租金而故意隐瞒了与合同相关的重要事实 。 按
租给公司的租房合约到期了,电话约好31号去收房,结果没人了怎么办
请问专家们: 我有个办公室租给一个公司一年,上个月31号到期的。在六月初我打电话告诉他们公司合约要到期了,问他们还租不租,他们说价格太贵,同一个大厦有的便宜多少多少,然后我跟他们说,减价是不可能的,然后让他们考虑一下,六月底给他们联系确定是否续租。 后来六月底给他们老板电话,他说价格太贵了什么的,
本人于2010年4月5日中午租了一套2居室的房子。2010年4月5日晚结果有急事要终止合同。房子租凭时间为2010年4月6日。没有交房租,没有交定金。只交了格押金2000元。我想要回这钱可以吗?
在我们合同的第二条是这样的:每年每间店面租金为8000元,店租三年合计24000元,分两次付清,签约艺次性收取租金12000元,剩余租金在2010年5月1日一次性付清12000元,乙方逾期不付,视为自动解除组约。租期时间为三年,租金不变,自2009年5月1日起至2012年5月1日止。 现在房东是叫我们搬走的还有半年的房租也不给也不让
我的问题是:我和她签合约时她未曾告诉我她怀孕,我也没看出她身孕,现单位说我不能租给她,因她无准生证,否则我要承担法律责任,房子是我买单位的全产权房。
我现在的房子是从上家那里转租过来的 ,办理转租的时候,上一家把押金条弄丢了,中介把这件事写进来合同,说上家押金条丢了,到时我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就可以拿回押金,如果房子到期,中介以没有押金条为由不给我押金,我是否能 起诉成功?
我们是在校大学生,选择在外租房子,现在在房子的使用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卫生间一直在正常使用着,前两天突然卫生间里只要用水地漏就会反水,房东说是我们的责任,要我们自己修,可是我们合同里并没有谁出现这样的问题谁负责,房东就没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