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家商网门前要修铁路高架桥 大门口马路要半封路 刚开始说动迁 后来说只占院墙 想问国家对修高架桥两侧是怎么补偿和规定的
2010年8月31日。我在上班时被黄磷烧伤了,随后我被送到武汉市三医院。全身烧伤面积20%。在住院治疗一个月后。伤口在还没有完全康复的情况下。领导告诉我回去后在厂里医务室换药,出院时医生告诉我一个月后去复查,因为黄磷烧伤有毒要对身体进行复查。回到家我就在厂里医务室里换药。一个月后,我的伤口还没有好。我向公司的
贷款人跑了,我是担保人,签的是一年的担保合同,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一个村的朋友说要用钱,他表哥的朋友刚好要贷款,但是他的身份证丢了,当时说要用我的身份证做担保,我当时刚毕业,刚从郑州学习手机维修回来,推托了几次,最后还是在他请求下做了担保。(我的身份证是1991年的10月的,当时还没结婚,)现在结婚了没到合法年龄,没领结婚证! 如今担保过了一年,11年五月份做的担保,
昨天发现自己辛苦3年攒的下的宠物不翼而飞市场价值1万元人民币左右,官方已经在帮忙调查第一手交易人的账号,如果想知道交易人的IP,就必须有官方公司所在区域的警方协查函。 请问我是可以再当地报案还是要找官方所要求区域的警方报案? 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可以起诉么?
晚上11点本人的面包车停靠在路的一边,结果从后面驶来一辆摩托车,直接冲进面包车的屁股里面,该骑摩托车的两人是严重的酒后驾驶,当时本人打了110和120,于一周过后一些程序走完后,该摩托车驾驶员都不承认是本人驾车的,相互推卸责任,请问郑律师我该怎么办,交通队的人还说要送到刑警队负责此案,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丈夫同小三共同经营的生意该怎么分配,我有份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2011年4月份经人介绍认识现在的丈夫,5月份在男方的催促下拿了结婚证,6月份男方提出离婚,理由是女方大他几岁——克夫,。随即就带着如今的小三回到了老家,在我的户籍所在地起诉了我,7月份同小三在佛山一起生活到现在。我们之前就不再同一个城市生活,在小三来了过后,我们一直分居。期间他们一直在市场上做小生意,小
寄放在他家的东西被卖,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石农家买的石头,因为其它的原因运不回,于是寄放在他们家一年,当时他也同意了,因为是免费寄存,所以没好意思要他打个凭条,但当我们今年去领取的时候,他即然没经过我们同意,把我们的东西又卖给了别人,,这些东西价值五千多。
我们是四川省原西昌专区(现凉山州)修建成昆铁路的部队民工。1966年根据西昌地区专署[66]专劳调联字第46号文件;四川省西昌专署劳动科《关于城镇合同工公益金使用管理的初步意见 》(66)专劳资字第012号文件;铁道兵部队(甲方)与当地政府(乙方)签定了调用城镇合同工劳动用工合同书。当年的城镇合同工统称民工。由西昌
高速铁路修高架桥影响了我的商网和生意怎么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修铁路高架桥我家商网就在一侧 刚开始说动迁 后来说只占院和车库 想问国家队修桥两侧是怎么规定和补偿的
高速铁路修高架桥影响了我的商网和生意怎么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修铁路高架桥我家商网就在一侧 刚开始说动迁 后来说只占院和车库 想问国家队修桥两侧是怎么规定和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