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该人是会计,虚开完毕后入账但未往税务局申报,当月税款正常缴纳,该会计辞职不干,他人将虚开增值发票报给税务局抵税。此情节量刑是否视为从轻情节。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论罪,知情的会计都有罪吗?我指的虚开是指开的阴阳票,票面金额不符,票为真票,发票联和记帐联不符 在60W以上的 有没有有关法律规定 我就是想知道下 我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是专用 增值税发票有2种 一为专用一为普通
你好,我是一个下属部门的会计,到总公司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由于不够细心,没有核对就签字了。领完后,担心自己携带不安全就马上将发票给我的部门领导保管。第二天早上,当我读卡核对发票号的时候发现少了几张,我马上上报公司财务部门,并到税务局将丢失的发票撤销,公司经过几天的调查没有查出结果,准备报警,告
本人一名兼职会计,现在兼职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我只是每月老板打电话给我叫我去取票后拿回家做账,并指派我去购买增值税发票,然后进行报账,一个月最多去公司3,4次,我这样要负什么责任吗?本人毫不知情。
我们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客户需要一般增值税发票。因此我们就找一家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开票,税费为6万元。这种情况可以免罪吗?
我在一家单位担任采购工作,有一个供应商故意欺瞒他是一个私人跑业务的人而不是一家工厂,在这之间也提供了所谓他厂的一些资料包括工厂人数及机器数量之类的信息(他本人与这个工厂法人根本不存在雇佣关系),问题一:这属不属于故意欺诈;问题二:他在给我提供他的产品后所出具的增值税发票为代开的(代开的单位就是他原先提供工厂
请问,虚开了一张100多万的增值税发票,且罚款已付,现上报到检察院。犯罪人并非主犯,但为经手人。想请问一下这种案件有几种结果?判刑的话最多会有多长时间?还有,因犯罪人年纪大,体弱多病,若判刑的话可否由其子女代为接受惩罚
在许多实践中经常会发现这样的问题:如甲公司(一般纳税人)帮助王××(自然人)为乙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份,开具金额已达到刑法移交公安标准和司法解释标准,但是甲公司与乙公司没有资金流和物流关系,甲公司销项税已提取申报缴纳,乙公司已抵扣进项税。如何定性甲公司是虚开(即代开)行为?还是什么
我朋友与其他2人一起合伙开运输增值税发票, 虚开金额已经过亿,造成国家损失700多万元, 我朋友在其中分得收益的1/4,但其实并没有得到175万元,应该是在55W元左右,现在已经被抓了,请问他会怎么被判刑? 还有就是,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帮助我朋友!使得他的罪行能减到最轻!我怎么样才能见他一面?
案件是这样: 张的公司与王的公司一直有业务往来,张一直购买王的产品,王公司给张开出增值税发票,后来王公司的一名职员李直接找到张,告知以后此项业务由我来专门负责,我给你提供产品,并给您开增值税发票。如此操作,后来张发现李开给的增值税发票并不是出自王的公司,李回答,我公司暂时没有此型号的货物,由我从赵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