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过两年领养一个孩子,我现在28岁,男性,未婚,家住天津市静海县,有很好的经济基础,没有什么传染疾病,我想领养一个女孩子,原因很简单,因为女孩子很孝顺。但是我看有的网页上说男性想领养女孩子必须年龄相差40周岁,我想知道这样的规定是不是过于荒唐,我很想有个孩子,并不是我不能生育,只是我不想和别人结
律师您好!我现在有个问题需要咨询:我因为丈夫去世留在公公婆婆家,和死去的丈夫生了一个女儿,现在我留在公公婆婆家又找了一个上门男子我和这个男子现在都留在公公婆婆家今年我和现在的丈夫,生了个孩子我们夫妻想让孩子跟公公婆婆的姓氏可以吗。。要是不可以那能不能让公公婆婆来领养这个孩子,我是说在我和丈夫同意的情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于11年一月份领养了一个女婴儿(没有办理相关领养证明)。今年六月份,当地计生办的人员来到我家,宣称只要交了35000元的罚款就可以马上上户口,我随后就交清了这35000的费用,可是随后计生办的回应就如石沉大海,没有了消息。据称还得交上万元的准生证,这对我们家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请问这
我夫妻俩多年未生育,近不惑之年,也符合领养条件,1年前通过人介绍领养了一个女婴(注:对方是一对未婚男女,后来分手了),现在想给孩子上户口,去本地民政局办理领养证时,被告知当地自2009年来已经不批准办理领养证了,现在孩子上不了户口,请问我该怎么办。
通过熟人(私人门诊医生)介绍,领养了一孩子,当时有给医生3.5万,现在介绍人医生又来要钱3万,说孩子父母生病了,我们现在该怎么处理?当时领养人和孩子生母从来没见过面,也没有办理领养手续,目前如果走法律途径,领养人,孩子,生母,各自己权益如何受到保护和可能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