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22早叫开我门把我打成轻伤,家属打至今说不清话,儿子被打全身黑青,报110,没到,20天后民警把儿子抓走说故意伤害罪,带手铐脚镣坐老虎凳,民警打我高血压180,一次吃将血片6粒,30多小时送进看守所,批捕187天检察院退卷7次,说按国家赔偿,现在公安局一年半后有在调查,这样的行为我该怎么办,经各有关部门领导下批文督办解决至今没有得到解决,而公安多次造假证据,检察院推手不管了,我该怎么办。
多人殴打3个人,3人从未动手。逼人下跪,并扬言要搞死3个人 3个不同程度受伤。鉴定正在处理中, 请问指使着和殴打人员会受到什么样的制裁 补充下 如果连轻伤都鉴定不到,他们能受到什么样的制裁
案件发生比较久了,犯罪人逍遥法外!本人至今还在受到伤害,怎么进行保护与维权
案件发生比较久了,犯罪人逍遥法外!本人至今还在受到伤害,怎么进行保护与维权 本人是湖北工业大学一名自考生,学环艺设计的,不知道同学之间的一些事情,别人是不怎么喜欢我的,而我自己认识的人也比较少,后发现有为同学是住在同一小区的,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来往,但是他用望眼镜盯我们家的窗户,而且讲话讽刺,周围也
由家庭内部夫妻发生争执引发亲家双方发生斗殴,岳父将女婿用酒瓶脸部划伤5cm的伤口,法医鉴定为轻伤重度,由于事发突然,只持续了2分钟,警方赶到随即拘捕了主要动手打人的岳父、小舅子,男方未拘捕一人,事发三天后根据被害男方及其哥、父亲、在场的一个朋友的举证,警方对女方另一个在场但没有对手打人的姑夫进行了逮捕,
我起诉离婚,法院在给我送达开庭传票时没有举证通知书,我搜了下好像举证通知书与传票应该一起送达,如果没有通知书不知道该在什么时间举证。不知道法院为什么不送达举证通知书
本人男,属于倒插门做上门女婿,经人介绍结婚,有一小孩。只在一起一年多,由于和对方无感情基础,因小事打架被女方家撵出,孩子由本人带。现在对方先发制人说本人家庭暴力,不负担家庭责任。要求离婚,并且不承担孩子抚养问题。 本人能否不理她这种诬告,作为原告起诉女方解决相关问题?
因为一起合同纠纷,我被别人告至法院。在一审的时候,对方多出做伪证,一审法院全部采信并判处我15万余元的赔偿。现在我已经掌握了对方做伪证的证据,请问介于此种情况对方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惩罚? 说明;对方伪造的证据均属重要证据,也就是损失金额部分。
2012-4-23晚8:30左右在回家途中遇到一骑摩托穿红半袖色狼袭胸,导致我从自行车上摔下,造成多处外伤,手肘不能伸直等多处不适,这样的案件能报案吗,如果可以,这人会受到什么样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