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麦田村五组的一村民,近日该组个别几人同组长看中本组一山头,他们打算在此开办采石场,欲要将我的自留山强行由组上收回做集体土地,我的山上全部种的是经济林木-杉树。说是只补偿我几百元,要我签字,我不同意,[国家林权法不是规定森林'机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
自家的土地,和生产队一起签订合同,赠与其他村生产队,现在可以收回吗?
合同签订让乙方长期经营和使用,甲方不得回收和占用,现在想要收回,可以吗?如果国家重新出土地证,土地证该发给谁?如果国家征收,甲方可以得到赔偿吗?
五保户死后!土地集体可以收回吗?如果别人在五保户土地上修房可
五保户死后!土地集体可以收回吗?如果别人在五保户土地上修房可以告他吗
五保户死后!土地集体可以收回吗?如果别人在五保户死后再土地上修房了
五保户死后!土地集体可以收回吗?如果别人在五保户死后再土地上修房了,可以告他叫他拆除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