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借钱给一人,立有借据,现期满,找其索要,对方声称没有钱。[去要钱的时候银行存款是有的。] 在这之后一段时间,此人将其名下所有存款转出,转到其他人的名下。目前多次催讨均称自己没钱。 这个人目前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但名下没有房产汽车债券等。 想问问,这算转移资产吗?可以追回吗?如何追回? 谢谢!
5月30日借给借款人范总40万,通过银行转账,范总打有借条,有签名未按手印,后来又通过银行转账借给范总10万,12月3号范总意外死亡,牵涉出借了朋友们3个亿,但是范总公司账上却没钱,流水也是正常的几百万,范总老婆没工作,大儿子16岁,家里一套100平左右房子还不知全款还是按揭,借款如何追偿? 假如申请资产保全,已经
年初,我的朋友赠与我一台相机,当相机交付于我之后过了一个月她又反悔了,来我家索要,不给她就不走,无奈之下给了她相机的钱款。我该如何把这笔钱款要回来?
二审上诉人主张他和债务人虽然是夫妻但是已经分居十来年,债务不是用来共同生活应该属于个人债务
二审上诉人主张他和债务人虽然是夫妻但是已经分居十来年,债务不是用来共同生活应该属于个人债务。那二审开庭的时候是要上诉人提供他主张的证据吗?我一审是原告,二审是被告人,我到时候直接答辩就可以了吗?要不要提供证据反驳上诉人的主张?
二审上诉人主张他和债务人虽然是夫妻但是已经分居十来年,债务不是用来共同生活应该属于个人债务
二审上诉人主张他和债务人虽然是夫妻但是已经分居十来年,债务不是用来共同生活应该属于个人债务。那二审开庭的时候是要上诉人提供他主张的证据吗?我一审是原告,二审是被告人,我到时候直接答辩就可以了吗?要不要提供证据反驳上诉人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