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本人购甲方房,为免五年,约定2012年过户,结果到期甲方反悔坚持要在原价基础加价10万,双方闹到对簿公堂,后经法官庭外调解,我给付对方5万,对方同意将产权过户给我。并到公证处公证委托我自行过户。并将过户用的所有资料全部交给我。现在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我如果此时出卖房屋,可否凭法律调解协议书和委托公证和其他人过户
06年1月买房,未过户,有协议书 06年6月结婚 . 09年要离婚.房屋怎么判断.
06年1月买房,未过户,有协议书 . 06年6月结婚 . 09年要离婚.房屋怎么判断. 有卖房人收款收据 且房屋以有一定升值
06年1月买房,未过户,有协议书 有卖房人收款收据 06年6月结婚 . 09年要离婚.房屋怎么判
06年1月买房,未过户,有协议书 有卖房人收款收据 06年6月结婚 . 09年要离婚.房屋怎么判断 且房屋以有一定升值又怎么算?
离婚时,法律服务所,下发了调解协议书,女方同意将共有房产给男方,并都签字画押。离婚后,女方不知去向。男方可以持协议书去办房产过户吗?假设不行,那女方永远不回来,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是山东威海的,我在一处在建房的房屋认购协议书(我认为非房屋预售合同)中的面积描述为: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100平方米(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测量核实的数据为准,房价款多退少补),协议书中约定向开发商支付认购定金3万元,另外我为能使房屋价格优惠和开发商约定在贷款之前预付款15万元,共计付款18万元,开放
房屋过户协议书 甲方:张军 乙方:王洋洋 张小华 监护人:王力 甲方现有房屋东街265组平房两间《原房主杨千桦》 甲方愿将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归乙方所有 必须于2008年1月10日内将所有权证交给乙
有位残疾朋友急需用钱自主意愿出让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因历史久远没有土地证,有房产证,不是农村,房产局以没有土地证为由不给过户,能否去公证处公证买房买卖协议,公证处不给出具,这处房屋就不能出让了吗?希望律师给予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