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郊区的农民,二十年前,村委会批了儿子新宅基地,强制将父亲的宅基地收回,并强制父亲将旧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除,村里其他人儿子批了新宅基地,村委会并未收回父亲的旧宅基地。请问:1村委会的这种行为合法吗?2现在我是否能要回原来被村委会收回的宅基地?
我是个农民,02年结婚,婚后也没有迁出户口,04年时村里调整土体说嫁出去的姑娘不管户口迁没迁出村里都要收回土地,当时我虽然找了县里可是因为制止不及时我的责任田已经被村里重新分配,现在我离婚了并有着一个幼儿,法院因各种原因也未能及时执行抚养费,找村委会索要土地,村委会说必须要等到30年土地大调整,跑了多次都
我家的宅基地是东西长16米,南北长20米。在我家的西面是一个南北向的池塘,宽度是10米。池塘西面是南北向的马路。现在村里想在马路的东面盖商用门面房(也就是在池塘上面)。因为规划的宽度要比池塘还要宽一些,这样就要占用我家一部分宅基地(我们并不需要拆迁),请问我们可以要求赔偿吗?如果可以赔偿,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我外公去年去世,我外婆现在换在世,我外公就我母亲一个女孩,现在村委会让我们我外婆搬到一村民不住的房子借住,要将我外公家的宅基地填为耕地(因为我外公生前住的是窑洞和三间简易房)。请问村委会有这个权利吗?如果村委会要将我外公的宅基地变成耕地,将如何安置我外婆呢?谢谢
我和妻子十年前因水库建设成为移民,当时属自谋职业,享受政策性农转非,户口也迁出了当地村委会,到了县城里自谋职业。今年这块地政府要征用,我去领补偿款,村委会告诉我说我户口早不在村里了,是非农户口,地村里收回了,不能分给我补偿款。请问村里做的有理吗?
我和妻子十年前因水库建设成为移民,当时属自谋职业,享受政策性农转非,户口也迁出了当地村委会,到了县城里自谋职业。今年这块地政府要征用,我去领补偿款,村委会告诉我说我户口早不在村里了,是非农户口,地村里收回了,不能分给我补偿款。请问村里做的有理吗? 没有知道的吗?急啊!
**市安次区***镇于堤村在60年(挡时叫公社)和我村合作方式建林场1000多亩,后经四清,文化大革命运动。新旧领导换踢,只收了两年利云分成,后到现在没给过于堤村利云分成村委会找到镇政府收回土地,现在镇政府把这860亩土地私自包给了杨**承包费4万元。土地局哪的办法,市政府裁决,省政府维持,现在刚开完庭在保定中院,
本人户口为农村户口,出嫁后户口仍在娘家未曾转出。今年村里有土地租赁出去,有获得一定的补偿金,本人没份(未有议意),但最近要收回我本来拥有的三分粮田。想咨询我是否有权拥有,不被收交?!
我的承包地被村前任村委会用做宅基地,条件是在我承包极限内按每年的产量,和当年的收购价格给予补偿款。我不同意。可是村委会来家多次劝说,我说不是我不支持村委的工作,原因是你在职期间能对线,换了班子咋办?。村子书说那好说,我给你写一份合同,可我还是不乐意,最终碍于面子只好答应。可是第二年就换了新的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