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1948年参加革命,抗美援朝一等伤残军人,1964年英年早逝。50年来我孤身一人带着当时3个未成年的孩子艰难生活。根据军人优待抚恤条例我应该享受病故军人遗属侍遇,而浏阳民政仅仅给予了我86年每月15元,89年至今每月30元。理由是88年军人优待抚恤条例实施,而我夫是88年前去世。军人优待条例真是浏阳民政局这样解释吗?
这位老军人是我隔壁村的一位老人,现在居住在河南省鹿邑现桥口行政村,今年已经87岁高龄了,原在部队,西藏军区8172部队53师159团(现部队西藏军区5602部队)自1948年7月12日编入军官预备役军官类别:军需军官,兵种:陆军步兵。1950年入党。 曾在1949年4月在安徽参加渡江战役,1949年在湖南湘潭参加湘潭战役,1950年参加
1966年3月入伍,1969年12月12做胃切除三分之二手术,属于六级残疾,当时没有残疾证,1972年9月离退伍。现在也没有残疾证。2011年11月旧病复发,全胃切除。现在享有带病返乡待遇,请问能否同时享有六级残疾待遇?急用,十分感谢热心人帮忙答复!
律师:您好! 我爷爷是专业军人,已经去世多年,参加过抗日战争,朝鲜战争,抗战结束大约两年去世,奶奶一个人拉扯五个孩子,生活艰难,但从没得到过国家的任何帮助,请问律师,我奶奶这种情况,是不是应该得到国家的一些待遇或者帮助补助之类的?奶奶现在已经70多岁,身体状况不好,很着急了解这个情况,谢谢,静等您的回
我是六级伤残军人退役分到地方单位,因单位岗位考试没有及格,单位说是下岗不离岗,停发工资六个月,只发最低生活保障,请问这是否合法,有没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我爷爷是抗美援朝的老军人,得过二等工,后来病逝了,有关部门没有给我们家任何补助,后来奶奶也去世了,当时爸爸没文化也不懂,也去过有关部门找过,可是后来也不了了之,我爸十几岁就没了爸妈,可想而知我们家很困难,我妈妈是一级残疾,什么也不能做,全家就靠我爸一个人,我想知道像我们这样的家庭会有特殊待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