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土地1公顷2亩8分的耕地。自1992年从农村迁出,户口未迁出。自迁出后我家一直没有耕种。2006年本人母亲回原居住的农村,想向村委会要回耕地(本人母亲没有土地证)。但村委会说土地已经承包给他人,暂不能归还,等承包期过后归还。并形成了书面文件,文件中明确说明归还1公顷2亩8分的耕地,加盖了公章。今年耕地承包期已满,我母亲去要耕地,村委会表示只归还6亩地。请问律师,我家能否要回原有耕地?
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下,能否得到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我们那里的生产队的队长不让我们得到应有的土地,我们能否上诉?
之前是农户,在农村签订的了30年土地承包合同.之后将户口迁出,村了要收回土地,承包给他人,这种行为合适吗?之前的30年土地承包合同作废了吗?
出嫁女未迁出户口,娘家村里土地已全数被征收,能否分得生活用地或生产用地的补偿?
出嫁20年,但未迁出户口. 儿子户口从出生一直到现在也在娘家, 现村里土地被征收了,能否得到补偿?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浅析——户口迁出是否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1992年我的的大伯把户口迁出我们村,当时他也没说要地,现在他回来要回他的地,但是现在土地承包书上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我能给给他吗
在3,4年前的事吧,我原住地的土地被流转,当时以社员表决的方式决定,凡户口迁出的人员青苗补偿费得平均每人应得的百分之五十,户口迁入得百分之五十,每年的生活费户口迁出的一分也没有,这种问题有法律依据吗?我们的利益是不是被侵犯了?
我于2000年后因到南宁市经商,于2003年前后买房,并于2006年以常住人口为由把户口迁到南宁市,我迁出后,村里的承包地未作任何调整,请问我是否还能参与村里的征地补偿和安置。
我于2000年后因到南宁市经商,于2003年前后买房,并于2006年以常住人口为由把户口迁到南宁市,我迁出后,村里的承包地未作任何调整,请问我是否还能参与村里的征地补偿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