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一母二女,卖房所得18万,钱存于大女手中,后母亲上网被传销洗脑,回家想将全部钱带走,但小女还在读书,故大女儿不拿出来,母亲将其告上法庭,请问作为小女儿如何维护自身利益,谢谢!!!
我母亲2010年12月去世,我父亲2012年1月再婚,女方带有一女儿17岁但未同父亲一同生活,她女儿在女方父母那住,2012年4月27号突然病逝,没有遗嘱,财产有1套单位福利房(没有任何手续但此房可能在几年后拆迁)及存折11万,父亲生前给朋友同事及继母说过房子留给我但未留下文字性东西,而且我父亲再婚后女方再三个月内让父亲
我舅舅因在煤矿上班,不幸出现事故死亡。(我舅舅是抱养的,他养父养母都不在了,不过亲生父母都在。)煤矿给了赔偿的费用,包含有父母的赡养费。这个是事情的前提。现在是亲生父母现在要我舅妈支付给他们的那一份费用,就是赡养费。并把舅妈告上了法庭。 我想想问问的是:这个费用一定是必须给的吗?给或者不给费用,法律
我舅舅因在煤矿上班,不幸出现事故死亡。(我舅舅是抱养的,他养父养母都不在了,不过亲生父母都在。)煤矿给了赔偿的费用,包含有父母的赡养费。这个是事情的前提。现在是亲生父母现在要我舅妈支付给他们的那一份费用,就是赡养费。并把舅妈告上了法庭。 我想想问问的是:这个费用一定是必须给的吗?给或者不给费用,法律
婚后双方经济不公开,工资各用各的,彼此都不知道对方有多少存款,离婚时怎么算共同财产? 假如对方存款很少(月月用光),我辛辛苦苦攒了存款,离婚如果是对方的过错,岂不是分我的存款,我很吃亏?
你们好!各位律师,男方在婚前承诺在昆明安家,我们才登记。可婚后反悔要我同他回山西农村生活,房子也在他们那边买下。现在他要求离婚,请问这属于骗婚吗?我能得到补偿吗? 另外他买的房子有9万是他家人出,另外6万是他的退伍费,可房产证名字写的是他姐夫的。还有3万多元用于办残疾军人证。这些怎么算? 2011年结婚时
你好 婚前什么也没有 婚后男方出钱买了一套价值13万的房子 房产证上写的我本人的名字 其中男方说11万是借的 但是我没有看到借条 我想问 我离婚会得到多少财产
我和一个女的搞了两年多的对象,在这两年当中我给这女的花费将近12万多元,现在女方题出分手,请问我可不可以申请赔偿? 在我们俩交往当中她题出来换车,由于当时银行贷款利率比较高,所以我就替她垫付了6万多元的买车款,可车写的是她的名字,这个有人可以证明我出了大部分的钱,这个怎么办? 注:我所有的花费没有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