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家以宅基地兑换了一套村里自建的小产权房(村证房),购买协议上写的是婆婆的名字,但宅基地证是奶奶的名字。这套房屋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多年。请问如果发生纠纷,该房屋是否算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还是归我婆婆个人所有? 我们是否有权居住?
谢谢!
如果我婆婆把我们的东西损毁了或者丢弃在外面了。她触犯的是啥法条? 我们应该怎么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谢谢!
律师您好 我父母亲(包括几代祖先)均居住于广东省湛江市某村,他俩于1948年迁往距村一公里的小镇上租屋谋生,我爷爷照样于村里原宅居住至解放后才离世。我双亲1954年生了我(户口是镇上的),双亲先后卒于1985年及2008年。原村中住宅因年久失修(自我爷爷去世后就没人居住),早已倒塌,只剩下一片长荆棘的土地(约两亩
我于99年上大学,将户口迁往学校,毕业后迁回原地成非农户口 父亲在02年因车祸去世,母亲再婚后将户口迁出 问题1:是否迁出后宅基地归集体所有,能否将母亲的户口迁回? 问题2:现在村里农用地征用,我和母亲能得到补偿吗? 问题3:如果母亲户口迁回能得到原有的宅基地吗?
我住在农村,我爸爸八零年到我妈这边结婚落户,然后八九年人口大普查在这落户生根,现在听别人讲我们这种情况是房子归我家所有,但是宅基地要归我舅舅家所有,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还有就是如果他要强行占有合法吗?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农村中,兄弟二人继承的房屋,在87年时,哥哥将其全部登记于自己名下,由于当时兄弟关系好,登记时弟弟未做表态,且弟弟做了上门女婿,在别处有一房屋。后来二人交恶,争执该处房产宅基地的所有权,请问现在该块宅基地归属哥哥还是二人皆有份
我在2005年由于工作原因在中牟县买了一套城关镇开发的住房,买房时问可以办理房产证,并交3200元契税钱。在2006年元月拿的中牟房屋管理局发的证。现在单位开发建房我又买了一套住房。我打算卖掉我现在的2005年买的住房。可是在房管局办理过户时被告知我的是小产权房不能过户。我现在是有房不能卖,并还要再买房是要首付60%
我家的房子是老房子,以前房子是怎么分的我跟我妈都不太清楚,都是我爸他们几兄弟一手办的,现在我爸去世了,那些叔都来争了,我们现在就知道房产证上面画的都是我们的,我想问一下他们来争的这些房子到底会怎么处理?之前有听说是房子上面是他们的,地上是我们的,您觉得这样处理是合理的吗?
我是农村户口,在2007年老家那边村里弄了一次宅基地申请分配,当时我在外地,我的堂哥说帮我申请一间,当时我就把身份证寄给他帮我申请,后来批准了,所有的证件上面都是我的名字,但申请款项是由我堂哥代垫的,我也一直没回老家,所以所有的证件都由他保管,但今年,我想把房子建起来的时候,他却拒不归还,请问在这种情况
我奶奶名下的一套小产权房(旧村改造拆迁换的),现奶奶将房产增与我,并立下赠与协议书,当时有两位同村证明人,奶奶的3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也在场,并都在协议书上签了字,现在房本也已经是我的名字了,请问:1.我是否还有必要再去公证处公证此事?2.如果他们几个人在奶奶身故后向我索要房产,提出继承这套奶奶留下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