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跟其他人(包括本人共5人)共同承包了村委会的25亩地,合同一式两份。五人共用一份,村委会一份。上有五人签字,合同期限为30年。合同签订以后,五人根据事先分好的土地范围自己耕作,现在合同中有人三人想分开承包,根据自己的土地范围重新签订合同,我和另外一人不同意分开承包,他们三人到国土局询问后说,我们的土地承包后已经划分各自界限、不存在债务纠纷,具备分合同条件,国土局的人说法律允许强制重新签订合同。现在我想询问下是不是又相关的法律允许强制重新签订合同。(补充说明:这块土地原是我和另外一人承包,到期后再顺延承包,再次签订合同时又加了他们三个,在跟村委会签订合同时我跟村委会达成口头协议,因为这地之前是我承包的。现在是五人共同承包,但以后他们想卖这些土地的话得经过我同意。现在他们有人想卖,我不同意,所以他们就想从新签合同后再卖。)
我家正与外村承包土地,想签10年合同。可是村民不愿意只签5年,想咨询一下,合同要怎么样写能牵制他们5年后还能继续承包给我家不过多的添加承包费用
农村村民使用的没有土地承包合同的饲料地组集体要收回的法律依据
农村村民使用的没有土地承包合同的饲料地,因政府公益建设需要征用,村民所在的组集体在这个时候提出要收回本组集体,从而引发组内村民与组集体产生争议,请问此类争议属行政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其处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我将土地租给了村委会,签定了两份合同 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 ,看是不是有效 第一份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某某村民(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某某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公平协商,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某某面积某某亩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
我家在顺义有块土地,跟大队承包的,14亩地,其中7亩在院里,用来养殖。08年4月租给了一个外来男子。当时按每年2万租的,合同上写的是租期10年,有第三方证明(村里的人)。现在家里不想租给他了。或者是重新写合同,主要是把租期重新写,租金可以不变。 备注:当时合同是那个男的写的,合同上的利害关系明显对他有利:租
村里让村民签一份合同,主要是关于个人人头土地承租和转承包方面的,但是必须当场签字,不允许拿回家研究,让我有很大的疑问,希望得到各位专业人士的帮助,如果需要详细书面文件,我可以影印一份。合同本身对于我们这样的老百姓来说太过专业了,所以不得要领,希望各位可以给些实际意见和帮助,真的谢谢了。这里只有这么多
我们于1999年和村委会签订30年土地承包合同,2001年村委会强行收回
2010年村委会以每亩3万元赔偿失去土地的损失,现在又要强行收回,说多给了我们钱,我们即失去了土地,又得不到赔偿,请问30年土地承包合同是否还有效?我们应该怎么办?
在县一级未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情况下,某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办公室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办公室的名义下文明确某村民的农业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某村民组不服,向地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此时应列谁为被告,是县农业局、还是县政府?
98年村里以出嫁为由抽回土地。当时对象村没有地抽出。我的户口一直没迁出,孩子97年出生,入我户口,98年土地被没收后,我多次上访经人大调解,把我村最次的机动地分给我,我一直纳税,02年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现在占地。村民又以机动地为由强行2次没收。镇领导也认同村民的意见,我应该怎么解决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