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娘已过了退休年领,自己到一家公利医院找了一份打杂的工作,也签合同的,也打卡的。下班的路上,让摩托车撞了,摩托车司机逃跑了,也报了警。膝盖骨折。这样可以算工伤吗?
我是9月2号骑电瓶车在下班的路上,被一辆小汽车撞倒,交警局认定开汽车的人全责,交警让我看好病后在处理事故,导致我身体多处刮伤,左手腕骨头错位,打的石膏3周后拆除的,医生说现在手还没完全恢复好,暂时还不能上班,请问我这是工伤吗?如果是,我还可以另外向公司申请赔偿吗?工资应该照发吗?
晚上下班路上,下雨天由于对面汽车逆向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而且大灯的灯光太亮,导致我骑电瓶车看不清前面的路况,然后往旁边避让,碰到了行人,然后自己摔跤了,还好那个行人没事,就走了,但是我自己却受伤了,左眼眉毛下边缝了19针,这样算不算工伤?当时也没想太多,那辆逆向来的汽车也没注意到车牌,他就这么开走了。
我是退休后返聘到另一家单位上班的2012年3月17日下班回家路上出车祸 算不算工伤呀 怎样来处理这件事情 有人说算有人又说不算 我自己真的不知道怎办了 现在已经在家休息3个多月了单位工资停发
就职于外贸公司,工作场地只有一间办公室,中午外出吃饭途中走路摔伤,(在写字楼下的广场上摔伤)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请帮忙查询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