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暑假期间和几个朋友一起搞了一个小的暑期培训班,并未到任何工商局或者法律认可单位获取过任何证明,期间,和几名代课老师因工资缘故意见不合,现当地劳动局致电通知我几天之内到当地劳动局去,我想了解一下,如果不去,或有什么法律后果吗??还有大学生开办暑期培训班算是非法的吗???期间的任何手续都没有正规的合同或者书面协议
我于2000年进入国内一家知名企业至今,8年中每日工作至少10个多小时,每月超出国家标准工作时间至少30多个小时以上。因为自己肯干好学,单位多次在困难时期本人常年加班加点,帮助单位度过困难,在单位获得诸多业绩,并获得单位诸多优秀称号(单位颁发证书),现在积下了胃病、慢性前列腺等在身。由于单位新领导逼迫本人辞
在北京一单位工作1年零1个月,老板一直没能履行面试时候承诺,劳动合同一直拖着不签,更没有基本的三险。 我手头有: 1、谈话的录音,其中谈到大概什么时候到单位工作、什么时候辞职。 2、有单位盖章的证明(证明入职时间,月薪等信息)截止日期是工作7个月时候。 3、有离职时老板发的辞退短信。 这三项能不能构成充
我在试用期因为企业违反所签订的劳动协议。我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并呈交终止劳动协议书面通知~在2天后我去 结工资可企业说我2天不上班企业以做我自动离职处理~不给结算~请问,我可以去劳动局申诉不?如果可以我应该注意些什么?
企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终止了我的劳动合同,我签字会有什么后果?
我原来是国营企业的职工,改制前已经工作了十九年了,企业改制后,我一直在本单位工作,改制前企业解除了我们全体职工的劳动合同,没有支付任何的补偿金给职工,重新和我们签定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去年合同到期了,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了我们的劳动关系,并且不承认我们的工作年限是连续的,就让我们办理终止合同的手续,
在工厂宿舍 职工被外厂人打瞎眼睛 要告工厂向劳动局告比较好 还是法院比较好 告工厂什么责任好
我表哥在广东一工厂里做事 1990年出生 今年20岁 家里贫苦 母亲在5岁的时候病死 父亲在外打工 ,2010年7月份, 在工厂职工宿舍里休息,被一外厂男子冲进宿舍里打伤眼睛,经医院鉴定眼睛被该男子打瞎,改男子的母亲也和我表哥为一个工厂里的同事,这名男子当天为喝醉酒冲进宿舍闹事,我表哥和他也没有恩怨,现在我舅舅想问 在
本人因转租了一套住宅用途的房屋开了宾馆(以前就是宾馆),后来办证消防通不过,所以一直是无证经营。一段时间后被上级暗访组查获,被口头传唤至派出所,后来以治安拘留把我送进了看守所,3天后家人交了罚款3000元才得以放出。谁知道前几天他们又来查证,并叫我第二天去派出所,这次我不敢去了,所以没去.可是,过了2天派
两小孩在台上。他家小孩在上我家小孩在下。用纸板给我小孩扇风不小心掉下把手摔伤,当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3000多,而现在对方起诉接近四万元得赔偿,而法院是否有义务去事发现场调查?
我的交行信用卡欠了3000是三个月没还款我现在还了1000会有什么后果?
现在银行要我还1500 我现在只还了1000准备15号的时候把那500补上请问这样还会起诉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