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一个朋友去邮政储蓄银行贷款拿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没有拿原件,然后银行担保人签字我没签,后来可能是他托关系作假找人代签的,也就是说就拿走了我身份证的复印件其他我什么都没做,如果这样的话我的担保在法律上生效吗?如果他不偿还贷款的话和我有什么样的连带关系吗。
朋友通过担保公司在银行贷款买了辆15万左右的车。因为出差的原因没有按时缴款,银行在向担保公司索要费用过后,担保公司扣押了该部车,出差回来后,带上钱去担保公司赎车,担保公司不予理会,请问这样算是违约吗?
我有一套房子,结婚前父母给买的,现在老公要做生意,想用这个房子做抵押。他说在银行那里他是借款人,我是担保人。请问:如果到期借款人未能偿还贷款,担保人要负什么责任?是否这套房子所有权就归银行了?银行如果拍卖房子所得还不够偿还贷款总额,担保人是否还要负责偿还余下款项? 如果借款人有其他财产,是不是要先尽
我为一熟人在信用社担保二万五千元,熟人到期没有还。合同担保期已经过了近9个月,没有起诉我。现在是7月份,信用社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停发了我的工资。(我在其他单位工作,工资户头在信用社),请问我承担什么责任?
我是一个工薪阶层月工资不足1000元。担保时债权人和债务人都说担保人多30个,担保金额60万一人2万,填保单时大致看了一下债务人说签吧那么多人呢,限期是一年,可现在成了两年,并且现在剩了13个担保人,一切都是稀里糊涂,现在咋能看见合同
我家亲属因为工作原因,拖欠了公司货款50000元,因为一次偿还不上,他就在原公司上班抵债,我为其做了担保,结果在未到偿还期限内,我亲戚跑了,那么担保责任是立即生效,还是等到规定期限责任才由我来承担?当时担保书上写的是到期未还款,才由我承担。如果他们公司现在起诉,我应该承担责任吗?
我对象作担保为亲友从银行贷款,现发现他无力偿还,现贷款已快到期,我们有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利益,并且当时我对象作担保时,配偶栏也不是我签的字,是他拿我的身份证向银行担保的,找人代签的。 先提前谢谢各位,请帮帮我吧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担保的问题,我于09年7月份与另外两位朋友替别人担保一份30万的借款,口头约定是一个月还款,但借款单上未标明,到期未还,09年10月借贷公司把负债人和我们三个担保人一同起诉了,当时也没调解出什么结果,借贷公司在09年12月撤诉,现在2011年6月又再次起诉负债人和担保人,我想请问我们三个担保人还负担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