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我是售票员当时我在卖票,有一人要插队我没空也不想理,就叫她排队就再不理她,她看我不搭理她就生气了,用力拍玻璃并用身份证扔我,我们的窗口是透明厚玻璃的,就是只有下方一个凹槽像银行那样,很不好扔到所以她事实上并没有扔到我,我想问下这样如果我要求她道歉是不是合理,是不是也可以告她企图伤害我呢?我们窗口有监控录象还有录音这可以算证据吗?
我是开淘宝店铺的,朋友让我从他们公司那里拿货在淘宝上发布了一款手机在我店铺里卖,这款手机现在在淘宝上还没有销售,只有我一家销售的但是我没有他们公司的授权,只有我和我朋友在QQ上的聊天内容,她说可以卖,这种情况的话我算不算侵犯了他们公司的权益【但是我每次给他们付手机款的时候都是通过支付宝付款给他们所谓的
当事人H某某去银行汇款的途中在银行门口看到一个手表,就拣起了,因为不知 道手表的品牌那些,也不太懂法律,一直在家放的了,昨天公安局找到我,说我盗窃罪,手表已经归还原主,公安局但罚我5000元,现在我想要一个合理的解释,一个不懂法的老百姓,拣到一个手表,已经归还还要罚5000元吗?那个手表现在在网上的卖价是7000元,
一同事老喜欢上网日志,每次老把身边的事情写进去,加注评论,有些事情我认为不能公开,至少偏见了别人对我的看法,我警告过他,他不以为然,我说是侵权,他说不是,可是这样的情况确实造成了我的困扰,请问这算不算是侵权,侵犯了什么权?我能不能要求他停止呢?
我写的两篇评论,投在了某新闻网上。报社把文章转载到了报纸上,其中一篇后面署我的名字;另外一篇写作者是我,后面写(转载××网)。 注:报社和新闻网不是一家的。
办公室被盗,同事所向警察描述被盗的东西数量和金额相差很大,这算不算伪证,我在知情的情况下在取证表上签了字,只是第一页,因为我看到没有对我不利的,其实页我没看,也签字,这样我会有什么问题吗?害怕,因为我是良民
现在摄像设备越来越便携了 我在网上看到有人拍别人的照片发到网上 肖像权的定义是否有些狭隘,仅限于五官 某些躯干肢体部位也是可以被认出的,即使只有小部分人能认出,能认出的大多是熟人,依然可能对当事人产生很大影响 尽管没有露脸,但如果被照的当事人不希望自己的照片被发,上传者是否构成侵权 另外如果在大街
个人图片网站转载其他图片网站上的图片算不算侵权 比如转载酷屏 桌酷 6188桌面等网站上的图片算不算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