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号晚,一位70多岁的老人和邻居发生口角,打架。7月4号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时父子俩被刑事拘留,死者7月5号做尸检。尸检结果:死者身体多处受到不同程度的致伤(有拳打,脚踢,棍棒,利器砍伤等)但是没有一处是致命的。需要进一步做病检。时间过了一个多月,通过刑警队在中间协调,双方对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现在病检结果出来,死者是因为脑萎缩和心脏病导致死亡的。
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就这一情况,打人的父子俩会怎么判,他们中的一个会先放出来吗?或者判刑年限大概是多少
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就这一情况,根据您们多年的经验,伤情鉴定会是轻伤还是重伤。法律程序上还没有转到法院,他们中的一个会先放出来吗?如果放出来,死者家属该怎么应对?或者说他们放人这一做法合法吗?
我在 今年 8月4 号 晚上 7点左右 在本市 滨江小区与一名私家车司机.发生殴斗..我被他用刀刺伤 伤口在左小臂上 到医院缝了12针里面4针外面8针现在在住院.他们没有来人.派出所来取了笔录. 问 现在 我应该怎么办?
我家干活的一60岁男性工人在卸货时不慎跌倒,至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当日送往本地医院住院,次日开刀,现已出院,所有医疗费用均由我支付.我与工人无劳动合同,工资按月结算,每月1000元.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算是工伤还是算人身意外损害,如果要赔偿对方的话,应该赔偿哪几方面,赔偿金额是多少? 在赔付的时候是否需要签订合同协议
故意伤人,致使人身损害,应当如何赔偿,一切费用目前都是自理"
故意伤人,致使人身损害,应当如何赔偿,一切费用目前都是自理" 医药费用对方是付全款吗?
我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一单位的违法经营,不些那个环节出了问题,将我举报的事实和我的个人信息泄露给了被举报者,被举报者打坏了我家的门(些事已报警),并杨言有机会将会我和我孩子动手,将我举报一事请泄露给被举报人的应该只有去被举报者那里执法检查的两个单位,一个是工商局,一个是教育局,问我怎样追究泄露单位责任,请求律师
2012.07.25日,有几个老乡在钓鱼,被看鱼厂的人看到了发生了冲突,他们打电话又叫了我们几个老乡和我老公,这时看鱼厂的人也叫了人,他们有十一二个人,这边只有六七个人,他们都是赤手空拳而且对方手里拿的都有家伙(棍子和刀子),我老公他们看事情不对头,转身就想跑,但没跑多远就被对方给打了,我老公头上缝了八针。我老公就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