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去年按照相关政策拆掉旧学校大楼,今年因新建学校校址面积大小引起纠纷,侵占校园用地是当地有权有势的一名富商,侵占期间遭到当地村委副书记及村民群众极力反对,富商侵占未果,昨日村委副书记到当地镇政府开会期间让当地派出所以及自称市刑警带走,直到昨晚11点正式拘留,于今日捉到当地一间看守所,在村委副书记被
我父亲留给我的一块承包地,我以种了二十多年了,合同在我父亲名下,但我父亲生前交给我继承该合同的经营权,现该土地政府征收,我的出嫁妹妹现要与我分该土地补偿款。尽管农村不少地方不支持出嫁女儿继承遗产,她们其实有这个权利,但是我有村委会出具的父亲生前留给我的土地继承的证明,他们还有权利分我的土地吗
几十年前,甲方以院外同等土地面积与乙方院内相调换,且双方以字据为证。但在当时的字据中,并未提及甲方在院内出路与乙方的公摊面积,现甲方想要分摊乙方院内的公摊面积,原有公摊户不同意此要求。请问,甲方是否有权利与乙方分摊院内公摊面积?如果从司法角度出发解决,请问该怎样处理此问题?急求解决,谢谢!
我母亲和我继父同居3年1998年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他们一起生活了17年那时我11岁妹妹5岁,继父是我们同村的,来的时候没有房子,我家是农村的,我生父留下一个农村的承包地,盖有一个房子,他搬过来和我们一起生活,我16岁出去工作,今年28岁,妹妹22岁,我生父留下来的承包地合同到期以后有继父承包过来,现在我母亲要和
原告起诉被告,庭上被告要求鉴定原告提出的材料,鉴定结果是假的,事后原告撤诉。原告又要求政府调解,作为被告是否理会。期待你们指教,谢谢!!!
我是苏州的一个绿化公司,与昆山市一个政府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经营苗木。租赁协议是2005年 签的,租期是2009年12月31号到期,协议上没有写明到期之后我们苗圃上的树木如何处理,也没有写明期满前多久不续租,会提前多久通知我方。。对方在2009年10月通知我这边到期不续租了。要求我们返还土地 后来我们一直没搬,对方将我
在10多年前,村委会给每个村民都分下了土地,可是每个家庭的状况和人数都不同,分的土地的份量也就不一样,我们几兄弟都有各自的土地,但是就多了一份土地出来,那块地是我老妈的,当时我们几兄弟商量过,我也问过他们的意见,他们都说不要这块土地的,也签下了放弃土地的确认书,他们不要,那我就要下了土地,土地证也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