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对方打的收条名字是任树,而告我的是任澍。对方并没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只有接报警处理单,上有任树的名字没身份证号但留有手机号。任澍的手机移动业务清单,任澍和其弟弟任煜的户口。一二审法官全判我败诉,认定两人是同一个人
法官有自主裁决权,但这件案子的证据有缺陷,法官这样判是否太牵强了?收条内容不是我写的,只是最后留名是我签的字,而且当时对方并没对收条名字提出异议!
我想问你,事情是这样,有个人写张收条(写收条的时候他已经21岁了,还没结婚,)但结尾收款人的名字不是写他本人的名字,而是写他母亲的名字,也没有盖手印,写收条的时候也没有第三方人在场,而且收条的数目不小有十万。我想问这样的收条有效吗?如果追究起来谁应该负上责任,是写收条的人,还是写收条人的母亲,如果写收
大律师你好:问下这样的收条有效》? 收条 今收到XXX购买永久性土地款38000元整。 此据 收款人: 证明人: 年 月 日
问题;欠款与收条的差异。 一、欠款与收条(年月日),欠条是2008年,收条是2006年,差2年零5个月17天。日期:收条在前,欠条在后。 二、欠条有内容(件数),收条没有内容。 三、欠条写的钱数与收条写钱数不是一个数,有差异。 四、欠条是欠款人写给我的有名字。收条是母亲写的没有人名字。 五、债权人与收款不是一个人
欠 条 今欠斯格利冲施肥330件,合人民币31680元(叁万壹千陆百捌拾元整) 欠款人,闫冰洁 还款日期2008年12月30日前 收 条 今收到现金31500元, 收款人,宋莲芹 2006年4月13日。 问题;欠款与收条的差异。 一、欠款与收条(年月日),
我是人寿保险公司的,有位客户用支票买保险,单位让我写一张收条,待出具发票时,收回收条,可是客户来拿发票时忘了给我,请问有什么说道吗
租商铺,写了收条,标明位置大小,收到800元,必须在十日内办理手续,逾期不退还,只有我本人的签字,没有租户的签名,现在不出租了,我要赔偿双倍违约金吗?这样的收条有效吗
证明今收到欠款贰万元整,从今后王某某与建设院无任何经济来往。------------------签名人;王某----------------------时间-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