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租房协议月租金3000元,每季支付一次,本季4月1日付4000元,尚欠5000元,打了个欠条,约定4月10日还清,至今未还,逾期支付时间如何计算?
公司上班时间是上午9点,12点30吃午饭,下午13点30上班,晚上6点下班时间,加班的话要从7时开始才能算加班时间,6-7点公司说是给员工的吃饭时间。想问一下假如我是上午9点上班到晚上22时下班那这期间有11个小时,按照公司规定其中有2小时的午饭与晚饭时间。是不是这只能算工作了9个小时。其中2段吃饭的时间不能计算在8小时
我06年10月入厂,但合同签订时间是07年4月,今年我厂要搬到外地,谈到赔偿问题时要计算入厂时间,请问假如现在搬我能拿到几个月的赔偿工资?
本人于1949年9月进入在常州恒源畅布厂(私营企业)当工人, 1951年10月经常州市劳动局调入常州志盛染织厂工作(常州志盛染织厂于1055年10月成为公私合营企业),1956年调入郑州第四棉纺厂任技术员工作,1968年因支援宜昌又调入宜昌棉纺织厂任技术员、助工,1985年6月退休至今。
交通事故进行了2次伤残鉴定,2009年11月第一次鉴定时,有一处伤残不适合鉴定,导致2010年10月进行了第二次鉴定,那么,原告误工费计算至何时?是2009年11月?还是2010年10月?法律依据是是什么?
本人2005年初买了一处20万的房子,之后得知开发商把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至今没给办理房产证,期间我曾多次找其理论,起诉,现为强制执行阶段,开发商现同意1个月内办理房产证。请问,从我购房时至今如何计算房产证逾期办理的违约金?有无追述时效?
我朋友于4月8日下午3时经深圳前往澳门,持有证件为个人旅游的港澳通行证,澳门入境部门盖戳提示停留至4月15日,请问,最后有限期是15日的下午3点还是晚上12点?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于十日之内偿还原告借款120万元,并支付该借款的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120万为基数,期限自2010年7月1日起至偿还借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说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何计算?被告08年7月欠我违约金5万,至今未还,法院判其要支付违约金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想知道他应赔多少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