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车和乙车相撞,甲车无伤亡,乙车是货车 驾驶员受伤,副驾驶死亡。 交通责任是同等责任。 乙车驾驶员和副驾驶员是生意合作关系两人都是车主,每人一半的股份。乙车副驾驶员死者按城镇居民能赔偿到70万。 甲车的保险是全保。当甲车一半责任赔出来的金额是35万,乙车保险,未保全保能赔出5万。 那还有超出部分的30万怎么办? 乙车: 乙车死者家属起诉驾驶员的话。 是不是这30万驾驶员和副驾驶平摊? 如果平摊驾驶员要赔15万给副驾驶家属,没钱又怎么办? 会不会把驾驶员的那套房子拍卖掉,会不会追究驾驶员刑事责任?
乙车的两者的纠纷 O(∩_∩)O谢谢
2003年一交通事故中,造成一死一重伤,司机全责,死者应得到多少赔偿??? 死者家属能否在现在提出民事诉讼吗??? 注意:案件发生在2003年2月,案件未经过民事诉讼!
一车撞死两人,死者的死亡赔偿金需要参照一些数字计算: 上海市2009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这四项的具体数额分别是多少,急盼您的回复!
1999年,我坐出租车,我车的司机和他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使我受伤,请问,两司机应根据民法通则130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一审和二审都不支持我要求的请求呢?
两车发生交通事故,我是其中一个车中的乘客,这两车的司机对我的身体健康构成侵权,交警部门对两个司机也划分了责任,请问:我起诉法院时,可以根据民法通则130条的规定,要求他们对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
我是受害者家属,现要求你们把这个未经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同意的案例删除,我保留对你们的追诉权利 受害者家属 2
尊敬的律师:你好! 2010年10月3 日10时,我一家人到重庆凯恩国际去看家具,经过一人行道时,被一长安车将我家属和女儿撞伤,我有轻微伤。我即打110报警,并责令肇事车主将我家属和女儿就近送入市第七人民医院住院,我女儿多处软组织挫擦伤,我家属多处软组织挫擦伤并第九肋骨骨折。10月5日,巴南区交巡警支队三中队认
此案为轿车和摩托车相撞,甲方:驾驶轿车主 乙方:驾驶摩托车主 丙方:摩托车后座者。甲方没按照交通指示行驶(车辆轻损 人未受伤 有保险),乙方逆行、闯红灯、载人、无证驾驶(车辆轻损 甲方乙方均受轻伤并住院23天 无保险),交警判双方都有责任。请问甲、乙、丙三方为什么样的责任关系?都有哪些赔偿项目?该事故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