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83年和我一起出资以小弟名字立契购下一处房产后再由父亲全资重建。父亲在91年亲笔信给我说明:由于购房时父亲及我户口不在购房地,故用小弟名字立契。该房重建时小弟刚工作,他沒能力建造,至于讲你(本人)沒份是沒根据的,小弟他本人都沒讲过,房子我们赖以居住......" (在92年也用了小弟名字办理土地证) 其实父亲
我父亲于83年和我一起出资以二儿子名字立契购下该房产.在91年致信给我.详解当时购房情况是:在83年购了一间旧烂房子.由于父亲及我户口不在购房地.故用二儿子名字立契.该房重建时二儿子刚工作.他不能建造.至于讲你(本人)沒份是沒根据的.二儿子他本人都沒讲过.房子我们赖以居住......"在92年办理土地证时也沿用了二儿子名字.父
全部法定继承人为共同债务人。共同债务人中的一个人在其他共同债务人不愿履行还债义务情况下,用属于全体共同债务人的部分现金遗产偿还了全部公家债务,法院认为这个履行全部还债义务的人应该个人承担,并视为已经分得部分遗产。
1985年我奶奶和别人互换房子,家里其他人都不符合换房要求,只有我母亲符合,所以这套房子的单位登记姓名是我母亲。后来我母亲的单位分配住房时由于名下有这套房子而没得到分房指标,1999年我家全款买下了这套房子(房产证、土地证都是我母亲的名字)。现在爷爷奶奶都去世了,未立下遗嘱,叔叔们认为这套房产应该是我奶奶的
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妈妈的房子属于我个人,跟我老公一点关系都没有,遗产
因为我们的情况很复杂,我还有个姐姐,我妈妈留给我们一个房子,这是婚后留给我的遗产,我把其他的钱给我姐姐,而我老公家只出了10万,我想有没有办法如果要是以后我们离婚,我老公只能拿这10万元,而即使他跟我打官司也不会赢,要受法律效益的
我有三个子女,我其中一个儿媳很有可能将来和我的儿子离婚,我有一套老房子在我的名下,将来肯定会拆迁换新房子。我想立遗嘱说明拆迁时我儿子得到遗产后,这个儿媳和他离婚时不能分这一部分的遗产(财产),即我儿子得到遗产不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我怎么立遗嘱才能将我这个儿子应得的这部分遗产变为我这个儿子的个人财产,
我父母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姊妹只让我个人继承,请问这样算夫妻共同才产吗?妻子有权继承吗? 我和姊妹都不同意妻子继承
有两个问题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 1,我姐以我母亲的名义向银行和民间借款1400万,如果母亲去世,母亲的欠款怎么办?母债需要女换么?银行和民间个人都一样么? 2,我的个人遗嘱问题,我自己在家写的遗嘱,就是我出现意外后,我的财产分配问题。自己在家写好就可以么?还是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