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的是一个人以投资的方式向多人集资,而后自己却突然失踪,卷款潜逃。作为被害者找不到债主该怎么办?
徐某以经营建材生意为名,先后以资金周转,吸引投资为幌子骗取多人信任借款,并以向银行贷款等手段,非法敛财100余万元,事情败露后,多名债主将其告上法庭(据说还有暂时不知情或者暂时隐忍未告的),但其却在一审判决后失踪潜逃,并将部分案件在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委托别人上诉到中级人发法院,却迟迟不交上诉费,中院
蓄意敛财,欠债潜逃,是否构成诈骗? 徐某以经营建材生意为名,先后以资金周转,吸引投资为幌子骗取多人信任借款,并以向银行贷款等手段,非法敛财100余万元,事情败露后,多名债主将其告上法庭(据说还有暂时不知情或者暂时隐忍未告的),但其却在一审判决后失踪潜逃,并将部分案件在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委托别人上诉到
2011年9月17日,我老板像别人借款116万元,因老板本人以及其相关证件都不在公司,所以,老板就要求对方将其116万打入我个人账户。于9月17日让我取现36万元(有银行取现的相关单据).其中:21万元应其本人要求,放于其保险柜,该21万元被他本人带走,我曾要求老板写收款收据,但老板说:“有急事,单据等他回来再补。”因此
两个月前,郑某因琐事与其母亲吵架,吵架中郑某将房中放置的棉花点燃,旁边的洗衣机被烧坏,其母十分生气,情急之下,其母打110报了案,看到郑某认了错,其母到派出所找所长要求撤案,所长答应向上反映,第2天,其木有找到所长,所长说向上说了,回去吧,没事了。可是前几天,突然公安局来人将郑某抓走。请问1、派出所、公
本人为某公司股东,今年本人在核查公司提供的2011年经营业绩报表时发现问题若干,其一,2011年8月,公司法定代表人XX因涉及经济犯罪被检察院立案审查,在交纳个人保证金后被取保侯审,而XX却挪用公司资金交纳了该笔个人保证金,并将该笔个人保证金以公司经营支出名义列支。其二,XX在2011年公司帐上每月虚列职工工资若干存
我们公司的一种开关设备中有一种元件,含有10克左右的爆炸物,我们委托军工单位帮我们制造的,但本公司没有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就借用别的单位的证,从军工单位将这种元件买来。后被公安部门以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立案。请问这种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本人居住在SH。在2011年9月在阿里巴巴上找到了居住在DL的董某的批发信息,开始都是在淘宝上进行交易,她也会找我定做一些需要的辅料,大家都合作的相安无事,在相识期间,大家通过来往供货,遵守诚信,以及QQ聊天,电话沟通,增进了信任感,之后,因她提供的货物与之前说的
我在环保局工作主管环保费征收 朋友因不知道缴纳环保费的费率及手续因此找我负责缴纳环保费的事宜总计给我3万 我按照他提供的证明及评估报告依正常流程缴纳了环保费19000 其后朋友的妻子把这19000的费票拿了回去 我因不是朋友自己来而没有把剩余款和其结清退还 半年后检察院起诉我受贿 我才得知我朋友提供的证明及评估报
已婚女子和一未婚男子谈恋爱是否构成犯罪或者欺诈(女子答应该男子会离婚,但将近5年未兑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