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名下有一套房产,急需用钱想抵押贷款,可是他现在在和爱人闹离婚,他老婆是肯定不同意他抵押房子贷款的,这样他一个人还能办房产抵押吗?另外,银行要求出一份公证书,要求银行自己可以处置房产,可银行说一般公证的时候都是夫妻双方委托,他一个人做委托书有法律效力吗?到时候银行真的去处置房产,房管所会认这个公证书吗?
欠债人为甲方。债权人为乙方,1989年甲方向乙方借款5万并立下公证书一份。公证书内容为如甲方在1993年某日不能如期一次性还款。房产证便归乙方所有。 现在二十年过去了。乙方并没有还款。我想问乙方能否拿到甲方的房产?
一份在1991年所签下的房产抵押公证书,书上写明欠债人到1993年某日如没有一次性还清所欠款的话。其房产便归债权人所有。但到现在欠债人还没有还过欠款。请问这份公证书还具有法律效力不?有的话那债权人能不能用有欠债人的房产。如果这份公证书没有法律效力的话,那债权人采取哪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一份在1991年所签下的房产抵押公证书,书上写明欠债人到1993年某日如没有一次性还清所欠款的话。其房产便归债权人所有。但到现在欠债人还没有还过欠款。请问这份公证书还具有法律效力不?有的话那债权人能不能拥有欠债人的房产。如果这份公证书没有法律效力的话,那债权人采取哪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我公司是外省某建筑公司的珠海分公司,财政以及业务等都是独立的,现在总公司要求我公司的负责人去公证处开个房产抵押公证给她,抵押给总公司,请问需要办理些什么手续以及要准备些什么材料啊???谢谢
房主由于资金需要,向我借款。 同时将房子抵押给我,也在公证处做了公证。规定如果房主在规定时间内不付款的话,房子将抵消借的款。借的款和房子市值在当时处于同等价值。 后来房主在规定时间内又把这套房卖给了第三方。 现在房主向我借款的时间已过了,又没有还钱。请问现在这套房是属于我的,还是属于第三方的。我如果拿
某乙,某丙需要钱,向某甲借房子贷款。于是某甲把房子假装把房子以低于市场价100万出售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丙以买房子为名向银行按揭贷款100万,这一百万最后作为借款给了乙。甲干的这些事都是瞒着他的妻子丁的,在2012年被甲之妻子丁发现,丁在房产交易中心查出房子上不止有按揭贷款,而且还有一个私人贷款。丁回家问
我们家和别人家合开了一家医院,买了一个2800平米的楼,医院是我们四个人(两对夫妻)的名字,但是所有人写的对方妹妹的名字,我们和对方只有一个协议,这样可以吗?如果不可以怎样才是好的解决办法
我朋友(a)的朋友(b)找我借钱,我为了防止b以后无力偿还,他可以不可以将房屋抵押给我?签协议的话,要不要到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登记?
我和爱人在婚前共同出首付款买房,且我出具的是70%(但我当时没有留存任何文字证据,钱也是给的现金),当时约定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上署两人名字。婚后我发现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人的名字,我爱人以我当时没有公积金,无法公积金贷款,银行和开发商不允许两人联名为由进行解释。我没当回事,婚后依旧把钱存入他的还款账号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