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员工,在没有关闭电源的情况下,自己去拧机器上的螺丝,不小心机器将手指碰伤,不构成伤残,想问下作为公司,都应该赔偿他哪方面
雇佣工人在操作机械时失误、导致另外一名工人死亡、【该工人是别人雇的、年龄不详】其身边只有一同居的女友没找到至近亲属.请问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需要怎么理赔?
甲方委托A设计 设计完成后 要求施工一起做 故A找来B施工方来施工 签定合同为AB两人名字!但是A负责设计B负责的施工(施工方无任何资质) 在施工中B找的C来帮忙干活C又介绍的D来一起做 中间发生事故 D受伤住院!然后AB两人共付给D医疗费近一万元 已没钱在付要求甲方和受害人共同承担责任 都分担点!是否合理 如果分担责任赔
我厂工人因为没按照规定操作机器时,手掌以下部分给机器折断。可以说是残废级数。因为在操作机器时是不应该戴用手套,工人在操作机器时戴用手套,结果机器夹着手套连手折断。工人因为进厂不到1个月,进厂时没有签订合同。按照劳动法赔偿,我厂应该作如何赔偿?
该工人年龄53岁,工资2500元/月,在带电的情况下工作,把右手夹了,经过治疗切掉4个手指及大部分手掌,只留下大拇指,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应属几级伤残?应如何赔偿?赔多少?
我是一位包工头,专门包农村建房,只包工不包料,现和我一起搞建筑的一位工人在做工时不谨被木板损伤,在医院治疗3个月,所有医疗费用我已全部支付,住院期间暂付病人生活费4100元,我妻子来照顾近一个月,现病人准备出院,不知如何赔偿,特向您咨询,谢谢!
我做了一个村委会的广场附属工程,在做围墙的时候,围墙背后需要填土,我把填土包给当地一村民做,他又叫上了他们同村的村民一起做,被他叫上的工人在用斗车运土的时候在没有维护结构的挡土墙上行走,(挡墙高约4米,是条河,这个挡土墙是村委会的)不小心连斗车带人掉进了河沟里,人现在是受伤了,就只有手骨折,事发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