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9日,单位领导口头通知我不要再来上班了,并要求我当天上午交清了手续.在单位工作了十三年,1998年曾与单位签订过一年期临时工劳动合同,此后未续签,但一直在单位工作.在上班期间,单位没有给为我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仅以12000元的经济赔偿作为条件将我辞退(离职前十二个月我的平均工资为1957元)。我
国有工厂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样判定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否有法律效应
我是一家国有企业员工,08年底与工厂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工厂盖蓝色印章),但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养老保险由我个人交给社保局。11年底我退休了,现在工厂破产拍卖,说我解除了劳动合同,不给我任何补助。我们这家国有工厂有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还留存有我的姓名,在计算安置金时有算我的钱,但是工厂现在阻挠不给我,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脱离父子关系,如若不能又该如何保障权利
兄弟姐妹四人,其中三人一直在尽赡养义务,另一人从未尽过。如今父母糊涂联合从未尽过义务那人,说其余三人从未赡养。并且各种伤其余三人的心,一个劲地护着未尽过义务那人,在沟通是在无法继续的情况下,其余三人是否能够脱离父子关系?而且那个从未尽过义务的人身上还有债务,若此期间那人将父母家中财产骗光,余下三人又
由于父母压榨我过于严重,为避免影响下一代,打算和父母解除关系,求助应该做些什么 背景:本人已经大四,从小父母虐待严重,从小经常吃不饱饭,学费不给交,从小进行体力劳动,11岁劳动强度和成年人相当,由于童年长期营养不良病从事超出年龄范围体力劳动,造成心脏疾病(父母不给治),在我15岁那年得了脑膜炎(也是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