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村里将两亩地承包给A,并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00年A弃耕将土地还给村里,但经营权证没有交给村里。后经村里重新分配将土地平均分配给我和另一户承包户B,但未发给承包权证,而该土地的承包经营义务都由我和B履行(即缴纳相应的土地承包费用“两上缴”。现该土地要被征用,A为了要取得土地征用收益,要将土地收回
1 1981年我家5口人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含水田,旱地,山场)2 1988年我家“农转非”户口落在本县的小镇,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本组农户。3 1991年,生产队长(现已死)未经我们同意强行从被流转人手中将全部承包土地转给一搬迁户。4 今年我向镇政府递报告要求返还我家土地承包经营权,但镇政府以1991年县里小
本人承包的土地,被别人强行占有何使用,官司打到高院,5年了没有任何反应,是不是官司打不赢了或者高院也是一群贪官,不给我们老百姓做主了? 谢谢
我村八队部分群众认为村委会九九年二轮土地承包时误把28.5亩机动地填在另一部分群众的土地承包经营证书上了。另一方以有土地承包证书为由坚持维护合同。不同意调解。从2004年开始寻求解决,多次经法院审理,仲裁机构仲裁,最后法院认为不是法院受理范围,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解决,不是有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仲裁。请问谁有权利和
我的父亲在外省一国有企业工作,我们三个子女和母亲的在原籍河南农村生活。为了解决子女工作,1986年9月,我们三个子女和母亲户口由农村转到了父亲单位所在地一个乡镇,也就是农转非,我们4口人的承包土地也被村委会收回,请问: 1、我们的承包地当时政策村委会是否不能收回,现在可以要回来吗? 2、我们农村的宅基
我家原有耕地20亩左右,八六年的时候,由于一个嫁出去的姑妈家庭生活条件很不好,爷爷奶奶就做主让迁回来,并动员我家让出几亩地给其耕种,先后给其8亩多地(最后3亩地是2004年给的),由于1996年一轮土地承包证书我家只有9.3亩(那是荒地还有原有的自留地都没上经营权证书)2005年二轮土地承包时母亲要求把给姑妈的地都登
农民承包土地20年还未到期就要收回土地应该怎么赔偿理应赔偿多少
我是九年前承包的农用地,400亩土地,承包期是20年。今年农厂说要收回种植其它东西,赔偿是会给我们的,但我现在不清楚我这块地的赔偿怎么算,理应得到多少赔偿。(我在我所承包的土地上种了1500棵松树,3500白杨树,还有桃树1600棵,这些树我种有8年了)还有20亩渔塘和4间房屋。
从举行婚礼到现在已经有六年时间了,曾多次要求补办结婚证可都被拒绝了,结婚一直以来夫妻关系都不是很好,几乎没在一起生活,现在终于决定要分开了,可是孩子该怎么办呢?希望能够帮忙指点,应该怎么样经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呢?为了表示感谢,在此预祝您新年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