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去世,无立遗嘱,遗留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上有民房,本为爷爷的九个子女居住的(其中有一子已经去世 ,育有一男一女),由于各种原因现在只剩下一个儿子a在那里居住。 现该地段要拆迁,拆迁办只有两个方案给我们:1.要回迁房。 2.要补偿款。 此宅基地面积有104平方.其中有一平房占地60平方的平房(就是儿子a现居住处),此外儿子a还修建了30平方的建筑。 八个子女经过几次商讨拆迁事项没有达成共同的方案,其中儿子a要求一定要补偿30平方的居住地,其他儿女认为儿子a的30平方建筑在104平方宅基地上,而这104平方宅基地本来就是属于九个儿女的共有财产,不能同意这个要求,有些人要求要回迁房 有些人要求要钱, 现有几个难题:1其他儿女能以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告儿子a吗? 2.如果不行应该如何分配呢? 3.这个事情不能长久不解决,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机构可以对此纠纷经行调解或者仲裁之类有强制法律效力的判决呢?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以前单位分的,建面50平米,户口上只有我爷爷奶奶和我们一家3口,户主是我爷爷,我父亲再也没有分到房子了,房子也一直是我们和爷爷在住。我奶奶已经过世很多年了,在02年时由于住房制度改革,我父亲就把房子买下来了,当时的购买方式是我爷爷的工龄加现金,现金是我父亲给的(没有
我们家大致情况是这样的:现在留有两个三层楼的房子(后面一个三层楼是违建的)。没有任何遗嘱。房产证上还是过世的奶奶的名字。房产证上的面积只有前面的三层楼。前面的三层楼共有四个房间,我和我爸妈只住在一间不足12平米的房间内。剩下的房间全被小女儿占据。后面三层楼的所有房间被二女儿全部占据。我爸爸是回沪知青,
我父亲一辈四人,爷爷和婆婆在开发前一直由我父亲负担;开发后一季度轮流照顾。我们是2001年开发的,现在爷爷在去年去世,婆婆由于患有老年痴呆喜欢坐车走失。现在爷爷、婆婆留有房子一套,财产若干,本来爷爷是准备把房子留给我的,但由于当时农村没有写遗嘱的习惯,只是口头上说过,现在父亲的兄弟姐妹回来和我父亲争我爷
十年来,我们农村卖地,出租土地,出来了很多钱。我们家总共出来5.8万。但是 都是让我爷爷拿走了。现在我爷爷去世了,我爷爷留下了7.8万。我爷爷有四个子 女。现在要分家产,请问,我们能不能把我们的5.8万拿回来? (我们从未说过把这钱给予爷爷,爷爷也说过等自己去世之后,就把钱还给我们家)
父亲去世,我与母亲同住,房屋产权为父亲。该房屋面临拆迁,我有七个姐姐一个妹妹,七姐已去世,无继承人。大姐和三姐还有小妹要求分割自己的一份,他们能分割多少?
我爷爷的祖屋即将进入拆迁(爷爷奶奶早已去逝),膝下四男三女,多年以来只有我二伯的子女住在乡下祖屋,其他都已迁入城市,如今祖屋拆迁,二伯(已去逝)的子女要争夺房子产权面积,原因是他们常住那里,这是否合理?另外拆迁办是否能允许二伯的子女单方面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人物:爷爷、奶奶、大姑,二姑,我爸以及我叔 时间大概是1995年,当年,我爷爷奶奶到区法院起诉,说我爸爸妈妈虐待老人,事实是完全没有,爷爷奶奶受大姑和小叔的蛊惑,做了这样的事情,加之当年司法制度不完善,大姑找了法院的关系。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法院判下了我爸妈搬离老宅。 。。。。。 2000年,爷爷过
人物:爷爷、奶奶、大姑,二姑,我爸以及我叔 时间大概是1995年,当年,我爷爷奶奶到区法院起诉,说我爸爸妈妈虐待老人,事实是完全没有,爷爷奶奶受大姑和小叔的蛊惑,做了这样的事情,加之当年司法制度不完善,大姑找了法院的关系。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法院判下了我爸妈搬离老宅。 。。。。。 2000年,爷爷过
请问律师,我家有兄弟2人姐妹4人,哥哥和我81年分家,父亲和3个妹妹分家后父亲由我赡养3个妹妹和父亲一起住,85年由我出资把父亲和我的住房全部重盖,3个妹妹先后于88、90、92年出嫁,老父亲于97年去世,我的住房属于农村的宅基地住房,93年农转非。最近要拆迁,几个兄妹现在要和我分老父亲的遗产,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