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08年01月02日进入在厦门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司机岗位,在2008年10月份引起劳动纠纷,原因是:公司没有以我签订劳动合同,星期六,星期天加班不给加班费,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像厦门思明区劳动监察进行投诉,结果公司以工资不是他们发放和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为由,推诿我到福州公司所在劳动局投诉,跟厦门这家公司
我是2009年8月份电信公司送天翼手机一部,两个月以后我因为话费用完了,就停止使用了,昨天缴座机话费的时候发现费用不对,才知道费用里面加了那部手机的保底消费19.00,套餐25.00,来电显示5.00,于是向电信公司讨要说法,他们说这个手机与座机捆绑了的,手机不缴费就在座机里扣这些费用,我表示反对要求退还那些手机的费
电信公司员工盗用客服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资料办理业务犯法吗?电信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公司员工又要承担什么责任?
自称电信代理商员工盗用公司资料办理业务,导致公司欠费一万多元。
去年有一自称电信代理商员工帮忙办理公司电信电话业务,之后用公司相关资料办理了其他电话业务,共计14个电话号码,现在导致公司名义下欠费一万多元。电信一直催交款,但确实不是本公司办理,也与电信的区域经理沟通过,他们让我们自己找当时办理业务的那个人,可是那人早已不记得是谁,也没有留下任何的相关资料及证件,我
一张一直不用的电信卡,被他人盗用,但是卡一直在身边,电信公司也没补卡纪录
一张一直不用的电信卡,被他人盗用,但是卡一直在身边,电信公司也没补卡纪录,话费被花费2000多,电信公司要求我们付500元,说这件事就这样解决了,报警警方也只是立个案,什么也不办。这事到底该怎么解决?
今天电信公司打电话说欠费,没交如果我不交就要递交我的资料给法院
今天电信公司打电话说欠费,没交如果我不交就要递交我的资料给法院。这样会有什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