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承包公司食堂所雇员工在上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食堂承包给个人了,他自己雇人做饭并支付工资,在上班途中雇员逆行出了交通事故死亡,现在雇员家属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请问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我受委托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但当事双方出现纠纷,我能否终止委托?
我受人之托帮忙无偿受托处理交通肇事,我是受托人,但是当事人双方现在出现纠纷,我夹在中间很难办!于是我想终止这个委托! 如果当事人不同意我能单方面终止委托协议?
2009年9月,我驾驶白色宝来,车的右倒车镜与一摩托车尾部相刮,造成摩托车驾驶员腿骨骨折,摩托车另一人颈椎骨折,评定为十级伤残,由于摩托车没有牌照和驾驶证,责任划分为次要责任,我为主要责任。目前,已起诉,并进行了6万元的财产保全,要求赔偿金额为11万元并将保险公司追加为第二被告。我的车为不计免赔的全险,请问
对于交通事故的肇事方付全责,作为受害方该从哪些方面获得法律允许的赔偿?其中包括一些什么方面,应该怎样计算?是否按照地区性标准?包括哪些方面?应该怎样获得他们的认可?希望得到法律和人士的帮助。
我母亲是环卫工,在工作期间出现交通事故,已经按交通事故处理,因为交通伤残鉴定要求高
我母亲是环卫工,在工作期间出现交通事故,已经按交通事故处理,因为交通伤残鉴定要求高,现在又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鉴定。在交通事故以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营养费等交通赔偿后工伤认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条件的,劳动者既可以依据《人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爱工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