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该由供暖单位负责改造的供暖管道,却被产权单位提前改造了。现在一个住户说自己家未被改造供暖管道,造成他家室温不达标(但其未有任何证据证明不达标),作为供暖公司应怎样答辩。
尊敬的律师先生您好, 我是肥城的,房子是06年入住,并缴纳暖气开户费的,但由于冬天不常住,就一直未开通暖气,也没有缴纳任何费用。但今年打算开通暖气了,可供暖公司给我们告示上,我们需要缴纳的费用是双倍的。请问我们有什么办法吗?有具体的相关文件规定吗?如果我们想给政府反应这情况,具体应该找哪个只能部门
我家房子今年9月份买的,可09年开始 房主没交供暖费,而我事先不知道这个事,今天我去交供暖费用,供暖公司不收取我的今年的费用还让我交出这二年的费用才供暖,我想知道,供暖公司有权这样做么,以前的房主是否有欺诈行为?
我是房主,去年将房子租给别人,明确在合同上规定房子供暖自理,今年租客不租了,本人将房子收回,结果在今年去交余热费得时候,供暖公司说去年租客偷气了,要有罚款并且交从房子07年建成之日起的供暖费加上罚款要24000余元,而我买房子得时候是09年,我觉得这个要求特别的不合理,想说哪管从买房之日起算呢,业务员说这是
房屋已出租,房屋2010年全额供暖,,房户作布料生意当库房,不需要供暖,我在六月份申请停止供暖,交了100元多停供暖费有票据,在12月2日早上六点40分左右房户通知我屋内发水,出水点位于暖气气阀处,屋外的分户关闭阀开启状态,发水后关闭,水流停止。随即电话供热公司,他们不来现场,并说他不负责任。 楼道关闭阀没
东北供暖已经有2个月了,之前由于供暖温度不够,也忙于工作,也没有在意缴费的问题,今天供暖公司将供暖关闭,他只是前几天来测了一次温度。他测温是在1月7日左右吧,而不够温度的时间是11、12两个月,1月份的温度还可以的。现在我们也没有证据证明11、12两个月的温度不够,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室内温度不达标,我作为业主应该如何举证呢?之前并没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房屋进行温度测量,如果在法庭上供暖方认为温度达标,业主认为不达标,法官会如何判定?谢谢!
我们是小营小区,有7栋楼和小营村平房,原先是小营大队自己供暖,七栋楼的住户大都是未来胡,平房的大都是小营原村民,7栋楼住户按国家标准缴纳供暖费,平房住户因是原村民不交费,由大队补贴。2009年改成县统一集中供暖后,不知啥原因上报供暖面积时只报了楼房的,没报小营村平房的应供暖季,造成供小需大暖气不热。由于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