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电动车从7月3日骑回,一直停要地下车库,7月7日想再用,车不见了,我找物业保安说,今天早上没的交接班的人,物业主任不陪说车费不是交到他手上的,那个当班的,从我车丢就再也不来上班了,我怀疑是监守自盗,找了110也未果,我们在这住了快3年了,每个月我都交15元给物业。我去派出所报案至今还是未果,我现在有另一个保安的录音,那个保安也收过我一次钱,我也有人证就是我们的做饭阿姨。我现在该怎么办?
1、小区有专用的收费存车处,但我不知道(我07年7月份入住,平时上班很少在家),就把车放在了不收费的普通车棚内,我住的楼门没有监控(其他地方都有); 2、因大多数业主都没交08-09年的物业费,故我也没交; 3、丢车的当天我向小区保安报了案; 4、物业公司说物业费中的“保安”费只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安全,且只
停在小区车库的电动车被盗,因车库是没有保安看管的,但物业公司有收费(15元/月开的服务性的定额发票)。车被盗物业管理应付什么责用,该赔赏吗?
你好!我是保利花园的业主!昨天中午下楼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见了!于是我去了物业掉了监控录像发现我的车在2010年3月3人被1男子推走!走到小区门前还是保安开的门!平时我们小区尽人都给拿卡!车进车出走检查钥匙!今天保安队长找到了我谈赔偿问题!说赔偿我500我没同意!我车3150买的 有票据!而且很新!我认为这次丢车物
我们小区一楼是每户人家的停车库,二楼以上是住宅,我的电动车晚上被小偷撬门偷去,而物业公司没有对该幢楼进出口进行监控,并且根据当地民警的反映,晚间小区保安的巡逻几乎是0,请问我有权向物业公司提出索赔,如果有,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哪几条,谢谢 我们每年交的物业费在2200左右,所以心有不甘。
我家小区属于封闭式小区,2010年7月购买的电动车,10月24日15:00停在自家楼下门口处,25日9:00出门发现丢失,经与物业联系查询监控无任何线索。请问此种情况物业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如何赔偿?
我的电动车不怎么骑,一直都是推回家。今年8月份物业通知不让车上电梯也把唯一的一条路上了链子锁,只有放到地下停车场,每年缴纳120元的充电费,还签了停车协议。我认为物业不让车推回家,车只有停在下面,只要停就得签协议。我们每月交有物业费,在自己的小区,装有很多监控,小偷可以进出自由,作为业主也太没安全感了。
我住百步亭花园华庭,按时交了物业管理费,7月的一天,停放在小区内的电动车,突然发现不见了,我们电动车进出小区都要发和交牌子,找物业交涉,他们说没有责任。请问,物业有无责任?谢谢!
2010年四月我的自行车在小区车库丢失,物业没有人出面协调处理,同年七月一辆电动车又在车库丢失,2011年四月又丢失一辆,三次我都报案派出所都有记录,这期间物业始终没有出面协调。请问物业有没有责任
6月5日中午大概在12点20左右时把车放到地下车库,已经锁好。下午五点左右时准备出门发现车没了。找物业,物业说他们一点责任都没有,因为是新小区,只开放了北门,大门的监控探头是坏的,我无法调出当时的监控录像,我想知道物业到底有没有责任?(因为是刚买的两个月的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