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9日通过圆通寄递,从烟台到上海的快件,快件损毁收件人拒收后快件返回烟台快递点,内件价值3000多,运费30,快递未保价,圆通赔付630,本人不满意。 山东省烟台市邮政管理局建议我走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表明本案已结案。 我能否讨回自己的权益?应该如何做?
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圆通快递运输过程中将我的电脑损坏,但他们不给于赔偿,整个事情是这样的,我通过圆通快递把电脑从深圳发到广州,当时发货之前我将电脑打包好箱子两侧都塞了塑料泡沫防止损坏,但是电脑到对方手上的时候屏幕还是已经弄坏了,我打电脑到圆通总公司给予答复,对方以处理需要时间为由,一直给我
我的件里少了两件衣服,找圆通快递员不管,一人说一人,不解决,怎么到总部,怎么做,才赔偿
我的件里少了两件衣服,找圆通快递员不管,一人说一人,不解决,怎么到总部,怎么做,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