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南京一家公司任职,迄今共计29个月。单位未曾为员工缴纳过住房公积金,请问这样的情况,员工可否进行维权。 1、现在公司因非正当理由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在补偿金额商谈未果的情况下,单位将进行调职工作,工资金额将按照南京市最低工资金额发放,单位不会辞退,希望本人知难而退。签订的劳动合同远没到期。请问如
工伤职工是否可以向单位申请缴纳 住房公积金 本人07年的老工伤 职工,一级伤残现在社保拿伤残津贴,单位一直给我依法缴纳五险,属于 提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我在职时只有五险但没有住房公积金,最近听说我们单位在去年下半年给全体职工缴纳了 住房公积金(好像是最低档次每个月145) 请问 一,我可以向单位申请
企业每月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全和个人扣缴的住房公积金算不算员
企业每月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全和个人扣缴的住房公积金算不算员工的当月工资
公司把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从工资扣除了,实际上公司已经两个月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了
公司把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从工资扣除了,实际上公司已经两个月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了,无法住房公积金贷款,询问公司说没有资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