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2月1号,我在老家广东省高州乘坐一辆车牌为粤KK3349的长途客车,我上车时找到一个坐位,交了220元,由于坐车的人很多,车很快就满员了,但乘务员还是不断地招揽路边的人上门,最后车辆超载了差不多30人.在高州开往东莞的路上有几个交警执勤点,乘务员就要求超载的人下车,用其他车辆转运,过了执勤点又让他们重新上车.在车上
肇事司机因甩尾导致客车司机严重伤亡,乘客受伤!当地交警队在发生事故后不上报,并协同肇事者对付死者家属,肇事者态度恶劣!请问如何赔偿死者家属,交警队又该负什么责任!(跨省)
我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乡村道路上和摩托车相撞,摩托车实载4人,现都在住院,摩托车没有强制险,而我的车也是在买车当天,保险要第二天生效,请问我有多大的责任?交警现在鉴定责任的时候判定我是占道,要负主要责任,这公平吗?
我驾驶小货车追尾了前面大货车,前车没有损伤,我车头变型,判我全职。我驾驶的车限载1.34吨,可实际载7.31吨,这个保险公司会陪修车的钱吗?我是给老板开车的,我和老板之间谁应该出这个修车的钱,应该出多少?
我驾驶小货车追尾了前面大货车,前车没有损伤,我车头变型,判我全职。我驾驶的车限载1.34吨,可实际载7.31吨,这个保险公司会陪修车的钱吗?我是给老板开车的,我和老板之间谁应该出这个修车的钱,应该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