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两层复式楼,合同签定时能办两个房产证,前年交暖气费时,交一套,另一套按国家标准不入住交,物业不收。去年物业告知只能办一套房产证,因此全额交齐。几经交涉,今年房产证终于办为两套,但物业以交纳全额暖气费为由告上法庭,请问我应怎么应辩?
起 诉 书 原告:谷秀林.男.1956年3月6日生,梅河口市新华街9委1组人,现住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工业园区。电话:13146134453 被告:梅河口市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方立波。 诉 讼 请 求 请求被告教育局终止以其171平方米面积(即拿执行完毕的1999梅经民初字第48号民事判决书中的面积),
我在现在工作的单位服务了将近5年 这5年从未拿到过工资单 另外 进现在的单位以后 公司从未将签订的合同个给我 请问 我该怎么办??
这是有关船只所有的事件,当时我爸和另外一个人一起买了一艘轮船但合同上只写了他的名字,每年的柴油补贴都直接打到他的卡上还有船只租赁费都被他拿走并否认船只为他们两人共同拥有,如果要告他只有人证,这能行吗
1、《民法通则》第17条 监护人的顺序,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子女、……这顺序是否是同一顺序,不分先后? 2、单位对限制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的条件? 3、单位指定监护后,被指定的监护人擅自转移监护权的,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