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事业单位一名合同派遣人员,为什么与政府同样的合同派遣人员工资不一样,我从政府那些合同派遣人员那里得到省里面下达的一份文件复印件,上面有规定,自2008年1月1号起,对事业单位合同派遣人员月工资最低不得低于该地区平均工资的60%,全年总工资不得低于20000,以后随着时间经济的发展,会逐步相应的调整!为什么政府
我父亲是2005年被街道办事处聘用做门卫兼做卫生的临聘人员,工作至今,去年政府用一刀切政策清退临聘人员我父亲也在其中,办事处口头答应会给一些补偿,我们也不知道有哪些属于补偿范畴,(他是一天24小时在值,因为门卫只有他一人,办公室下班后他还要做卫生,2008年前工资是500多点,之后是领的700多点,没有星期天及节假
本人实际工资3881,病假已25个月,体检出继发性肺结核,甲状腺功能减退,冠心病,脑供血不足等,总之无法正常工作。现在每月拿到的工资只有2654 ,不足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我可以诉讼嘛,胜率大嘛?谢谢
我的工作单位因政策性破产造成我失业,因年龄偏大,不好找工作,现已失业4年,无收入来原,又不能办退休手续,请问哪位师傅能给我指出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