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日和二手房东签订的一年商铺租赁合同,转让费8000,一次付清,房租另付。如需续签,在同等条件下我有优先续签权。但是现在才8月份,还未到合同期满,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东收回了房子,请问房东有权不让我继续租吗?我现在可以找二手房东要回我的转让费吗?或者我有权利让二手房东陪我损失吗?谢谢!
本人于3年前租下一商铺租期3年,在2009年7.1日到期,在2009年2月份把续租的事宜谈妥并签下了合同,交了5000元押金,后同上约定48000元一年,续租3年,于每年的7月1日之前交付房租,租赁期间如哪方违约赔偿对方一切损失,在09年的6月份,被房东告知此商铺要收回,说是要租给自己的姐姐,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这个违约赔偿的话
我在今年的7月29号和一商铺招商办公室签订了一份商铺租赁合同,还有一份商场的资格审查表,为集体通过,我在按合同规定的时间8月1号进场装修是商场又拿出一份同样的资格审查表这次的结果为不通过,现在造成我没法正常的进场装修和做生意,我想咨询商场单方面毁约我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我合同中规定的租金的百分之20的
今年(2011年)二月份签了一年商铺租赁合同,因9月份商铺门口要修路,修路期约3个月时间。对方以修路为理由,要求大幅减少租金或零租金,协商未果,对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另租赁隔壁商铺营业经营。和同内未载明违约金,请问,可以向对方索要余下未缴纳的5个月租金?象这种情况,违约金怎样计算?谢谢!
09年签了一份长6年的商铺租赁合同,今年(2011)因经营不下去,不想再做了。当时压了两个月房租共计2万元。装修及所有东西都是我们自己所置。 请问现在我单方面不想继续合同的话,除了压金不能拿到,店里的所有东西是否归我所有?(我11月和12月的房租还没有交)
我是租用方.我与出租方签定了2年半的租赁合同.由于合同本身是由出租方起草,当中只有租用方的的违约约定,没有出租方的违约约定.现出租方想单方终止合同.请问:租用方可以得到赔偿吗?如果可以,那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我是乙方,租了甲方店铺,合同租期为一年,交了一年的租金和1000押金,到现在为止租了七个月,还有五个月到期,现在不想租了,如果现在不租的话自己还能要回多少租金。 合同中没有写明违约后剩余租金的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租一个店铺做小吃,但是房东说做小吃的租金就是4000元,其他是3250元。如果在签合同的时候不让他知道我们做小吃,等一两个月以后再跟房东说。这样的话,算不算违约啊?会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我非常急!!谢谢
律师您好。咨询一个商铺租赁违约问题。本人跟房东签了一份门面租赁合同,租期4年,租期到2013年11月30日,签订合同后在2009年底进行了门面装修,花费十几万。现房东现在要提前收回门面进行重建,要求2013年3月底终止合同。合同中对违约责任只有一句“违约方需承担连带责任”。门面租金半年一付,目前已支付完2012年的租金。
租赁合同写着合同期满方可退保证金,但承租方合同没有到期就退左商铺给出租方,现在合同到期了,承租方要求
租赁合同写着合同期满方可退保证金,但承租方合同没有到期就不在承租出租方的商铺,退左商铺给出租方,一年多后,即现在合同出租日期到期了,承租方要求退回保证金,出租方可以不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