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两套房子,私有房,产权证上是父亲一个人的名字,06年父母把其中一套赠送给了我,赠与协议上只有我和父亲两个人的签名,(就是母亲叫父亲把房子赠送给我的)06年该房屋就过户给我了,当时姐姐也知道父母把房子赠送给我的事情,她也没说什么,现在姐姐有权利说我这房子有她的份吗?(父母都健在)请问我和父亲签的这个
房子是我先生的名字,现在女儿1岁,又是外国国籍,我先生是北京人,我是外地人,我先生把房子的名字改成孩子的,可能是算直系亲属赠与吧,他能否把名字改成女儿的吗?(因是外国国籍),如果改成我的名字是否存在我需在北京缴纳5年的税才能有权利获得赠与?赠与涉及到的税都有哪些?比例又是多少?请专家给出详细答复。谢谢
我朋友的父亲想将房子赠与我朋友未成年的女儿,他父亲和继母结婚十六年,这个房子是他父亲十年前单位卖的,当时继母没出一分钱,全是父亲自己拿的钱(其父母婚后经济独立),我朋友有个亲妹妹,继母带了一个男孩,均已结婚。亲妹妹已经同意无偿签字同意赠与,请问,必须要征得继母和其孩子的同意吗,怎样办最简单快捷。另这
我出钱买的房子,但是在老丈人的名下。现在离婚房子归我,老丈人可以赠与房子给我吗?赠与后他能撤销吗?怎样处理比较好?注:房子是按揭的。请赐教,谢谢! 老丈人同意房子归我。
家里有一套房子,73平米,是父母单位分的福利房,96年左右建好的新房。不过2000年左右已经办了两证。房产证写的父亲名字,但父亲于2001年去世了。现在家里有我、老妈、老姐。老姐成家了。老妈和我住。我现在要结婚,女方的要求是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家里人同意了。本来是房子一半办遗产继承,老妈的那一半办赠与的,但公证
你好,我结婚7年了,父亲有8间房子,2个土地使用证(4间一个)。两个儿子,以前都在一个户口本上,现在分成了三个,我们一个,未婚的弟弟一个,父母一个。听派出所说分几个户需要提供几个土地使用证,不知道是村里出的证明,还是去土管办理了三个土地证(因为我都没见到,也没有告诉我),只是听说给我跟弟弟一个人三间,他
律师您好,我是辽阳市的。请问继承老人的房子,需要上百分之多少的税?如果是购买房子需要上百分之多少的税?老人写完遗嘱是否需要公证处公证才有效?如果不去公证处公证还有别的途径证明遗嘱有效吗?还有如果公证的话需要拿什么手续吗?如房产证等东西!越详细越好,谢谢!